招标
邵武故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用房(现故县林场招待所)二层、三层(三层带会客室客房除外)融资性租赁对外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wc闽招字[2023]sw01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小邓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工133940869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邵武故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用房(现故县林场招待所)二层、三层(三层带会客室客房除外)融资性租赁对外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WC闽招字[2023]SW019号
项目名称:邵武故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用房(现故县林场招待所)二层、三层(三层带会客室客房除外)融资性租赁对外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邵武故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用房(现故县林场招待所)二层、三层(三层带会客室客房除外)融资性租赁对外招租项目
      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邵武故县国有林场委托,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邵武故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用房(现故县林场招待所)二层、三层(三层带会客室客房除外)融资性租赁对外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租,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FJWC闽招字[2023]SW019号 招标项目内容:详见项下附件“招租房产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房产地址
招租面积
(m2)
出租
期限
招租底价
(元/月)
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用途
1
邵武故县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用房(现故县林场招待所)二层、三层(三层带会客室客房除外)融资性租赁对外招租项目
邵武市灵杰西路9号
 520m2
 
5年
8320
99840
行政、业务办公

 
3、 招租具体要求
3.1 承租租赁店面的条件、用途等相关规定:
3.1.1承租人的条件:本项目招租承租人只能做行政、业务办公用途,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场地和仓储,并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不得在承租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3.1.2租金底价及租金递增方式:
①招租单价8320元/月为招租底价,最高价者中标。第一至三年租金按中标价,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②招租期限及租期起算时间:出租期限5年,出租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如因不可抗拒等原因,租金起算时间顺延。
3.1.3融资性租赁抵扣租金测算方式:
①由中标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全额支付装修费用,装修方案需与我场沟通交流,经双方一致认可后方可实施装修。装修方案的设计、施工、预算审计、决算审计等由中标方负责,由中标方进行预验收后,最终提请我场总验收。
②装修工程需按林场基建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工程完成后需由我场进行验收,中标方需提供装修所支付相关费用材料给我场作为增加该房屋固定资产原值附件同时抵扣相应租金。以装修方案中标款及设计费、预算费、预算审计费、监理费、结算审计费作为测算抵扣租金总额依据,该抵扣租金总额按出租年限平均分摊抵扣年部分租金,剩余年租金为:中标年租金(及年递增租金)减去抵扣租金总额的年平均分摊抵扣金额,剩余年租金也应按时按年支付给我场。
3.1.4租金缴纳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房屋租金实行一年一交,每年租金需在当年9月10日前汇至我场账户。中标方自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需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价的10%缴纳给我场。租期结束另行报批。
3.1.5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因承租使用房屋与之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必须履约按本条款要求支付的项目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按期交纳。若承租人产生欠费,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持有,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还应承担所欠出租人的租金。
3.1.6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对出租人房产店面进行维修和管理。
3.1.7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及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对出租人出租的本房屋产权安全负总责。出租人有权对出租的承租房进行例行安全检查监督。
3.1.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出租人本房屋产权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1.9租赁期间,房产的承租主体不得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改变。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他人。并承担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义务。如果在我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租赁主体,按违约处理,我场有权直接收回房产,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负。
3.1.10出租人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的。如果出租人由于政府拆迁、行业政策等相关行为、产权变动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人不予赔偿,承租人还应结算结清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及房租。
3.1.11承租方若超过两个月不交纳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合同,租赁方有权收回该房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且租金滞纳金按年租金的20%收取。
3.1.12甲方土地如果被政府等机构单位征用,土地补偿费和房屋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项目租赁用途为行政、业务办公用途,满足行政、业务办公要求企、事业单位均可能成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2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3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须知
5.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 (法定节假日照常售标)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地点: 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  。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7月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4 开标地点: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
5.5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选法。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本次中选人,如遇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则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人。如报价低于招租人设定的租金最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5.6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现场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用信封密封装订,并注明所投标段的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7、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邵武故县国有林场 
地  址:邵武市灵杰西路9号
电  话:18950329573
联系人:小邓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水北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
邮编:354000;
电话:13394086957;   
联系人:程工
 
 
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林业局   
 
 
合同履行期限:出租期限5年,出租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邵武故县国有林场     
地址:邵武市灵杰西路9号        
联系方式:小邓:18950329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水北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3楼            
联系方式:程工:13394086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  1339408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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