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50589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发涛028-86896579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洪亮028-650986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5890,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项目概况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最大水头15.8m,额定水头12.1m,最小水头6.3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1.2沙坪一级水电站项目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金口河城区约7km。本工程是大渡河干流22级水电梯级开发中的第20个梯级的第一级,上游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接沙坪二级水电站,距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分别为9.0km和13.5km。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8km和7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45km。工程区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乐山以上的大渡河中游河段不具备通航条件。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6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4.8m,最大水头23.0m,最小水头6.6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6台套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和沙坪一级水电站6台套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交货期:6#(首台)、5#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交付;4#、3#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交付;2#、1#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
沙坪一级水电站交货期:1#(首台)、2#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交付;3#、4#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交付;5#、6#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
交货地点: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两个电站的设备分别交货至电站指定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50MW及以上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或单机170MW及以上其它型式水轮发电机组的局部放电监测系统的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满足本节其它要求外,还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制造厂家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2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黄发涛
电 话:028-86896579
电子邮箱:1211206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 56-3 号企业天地 5 号办公楼 21 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秦洪亮
电 话:028-65098698
电子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5890,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2.1.1.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项目概况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二级,其上一级为已经投产发电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游相邻为计划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枕头坝二级电站坝址河段位于金口河区上游大漩头至张村沟之间,坝址距张村沟沟口约300m,左岸有G245国道通过,距离乐山市130km,成都256km。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0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最大水头15.8m,额定水头12.1m,最小水头6.3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1.2沙坪一级水电站项目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金口河城区约7km。本工程是大渡河干流22级水电梯级开发中的第20个梯级的第一级,上游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接沙坪二级水电站,距枕头坝二级水电站坝址、沙坪二级水电站坝址分别为9.0km和13.5km。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8km和7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45km。工程区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乐山以上的大渡河中游河段不具备通航条件。
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总装机容量360MW,装设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14.8m,最大水头23.0m,最小水头6.6m。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
本工程首台机组发电时间为2025年9月,此后5台机组间隔2个月陆续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枕头坝二级水电站6台套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和沙坪一级水电站6台套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以及出厂前的预装配、试验、包装、发运、交货和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交货期:6#(首台)、5#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交付;4#、3#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交付;2#、1#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
沙坪一级水电站交货期:1#(首台)、2#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交付;3#、4#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交付;5#、6#发电机局部放电监测系统及其附属设备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
交货地点: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水电站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两个电站的设备分别交货至电站指定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50MW及以上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或单机170MW及以上其它型式水轮发电机组的局部放电监测系统的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除满足本节其它要求外,还需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制造厂家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2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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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枕沙水电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黄发涛
电 话:028-86896579
电子邮箱:1211206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 56-3 号企业天地 5 号办公楼 21 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秦洪亮
电 话:028-65098698
电子邮箱:12045659@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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