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二标段(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二标段(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
项目编号 A430100202308090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二标段(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于2023年08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补充公告。
1、补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5480046.02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77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48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48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48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
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其他”要求中增加:6、本项目的回填土方中标人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调度,优先并无条件配合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土方(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方量约为18万方,其中:1、12万方由建设单位指定取土场、由施工单位至取土场自行取土并运输至现场回填,渣土运输手续均由中标单位按照长沙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办理。2、6万方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回填,土方结算按照投标报价中相应清单单价进行回填土方结算。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工程量清单电子档-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坑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zip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二标段(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
项目编号 A430100202308090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水利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市辖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二标段(水塘垸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于2023年08月1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补充公告。
1、补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5480046.02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77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48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48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近三年内(指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484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网页截图中标明的为准。
7、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其他”要求中增加:6、本项目的回填土方中标人必须服从建设单位调度,优先并无条件配合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土方(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方量约为18万方,其中:1、12万方由建设单位指定取土场、由施工单位至取土场自行取土并运输至现场回填,渣土运输手续均由中标单位按照长沙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办理。2、6万方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运至施工现场。)进行回填,土方结算按照投标报价中相应清单单价进行回填土方结算。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3年8月29日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工程量清单电子档-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捞刀河水塘坑段堤防达标工程一标段.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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