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智能化技术及智能博弈研究实验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 项目名称:“某智能化技术及智能博弈研究实验系统”
二、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三、 项目预算:1566万元
四、 具体参数:
建设内容
“某智能化技术及智能博弈研究实验系统”应能开展智能化实验技术研究,同时支撑有人/无人协同对抗中的决策算法学习、数据生成和记录,开展基于多源不完备信息的智能博弈算法和有人/无人协同决策机制的研究和实验。主要建设:综合场景态势感知系统、数字环境构建系统、目标精确识别仿真验证系统、智能化演示系统、高精度电磁环境模型库、智能体学习初始化系统、任务分配系统、决策分配系统、编队控制系统、效能评估系统、智能行为模型。
功能要求
系统建设应通过模拟场景探测器、传感器,对构建的虚拟数字场景进行感知的算法验证,包括多目标、多模态的信息融合处理验证处理并进行算法有效性评估,用于改进完善目标精确识别相关算法。
系统建设应按照云原生架构的设计思想,将前端引用与后台数据分离。充分调用实验支撑系统的仿真引擎和模型库,对数字环境进行高置信度的模拟。其中用于智能的展示和学习模块,需要调用实验支撑系统的前端展示功能和AI的多智能体学习模块。充分调用实验支撑系统的仿真引擎和模型库,开展于多源不完备信息的智能博弈算法和有人/无人协同决策机制的研究和实验。
性能要求
需提供多合一节点和独立传感器节点;需提供综合态势网络结构构建方式;提供至少5种场景决策所需相关知识库;单个场景环境构建最大支持传感器、平台设备实体数量不少于1000个;环境想定并发数不少于100个;单场景信号生成数不少于100个;支持各种常用的学习算法数不少于4个;预置参数数据分析视图不少于5个。
能以较高的逼真度展示场景态势以及电子装备的工作情况,用于高质量的技术展示和汇报;满足不小于3个席位同步操作和人在回路演示仿真;智能模型能力评估系统支持至少3种典型模型评估;智能模型能力评估系统内置10种以上智能算法;支持10个以上算力节点;支持不少于30个模型的并行测试。
支持不少于 5类电子装备类模型;支持不少于10类电磁态势模型;电磁态势最少支持10*10M的栅格化环境;支持不少于3种初始化编队样式;支持不少于10个编队;最大初始化飞行器模型数不少于300个;预设任务分配库支持不少于10个;同时分配任务数不少50个;最大同时分配任务机型不少于10类;任务分配时间不超过1分钟。
决策分配建模层级不少于3层;预设决策分配数不少于20个;决策分配时间不超过1分钟。支持不少于3种编队控制类型;编队控制同时最大生成数不少于20个;编队控制时间切片不超过1s。
支持不少于3种效能评估方法;评估层级不少于3级;单次效能评估最大装备数不少于1000个;支持不少于3种飞控系统;支持不少于3种编队飞行策略;飞行运动模型不少于10个机型;规避模型不少于5种策略;支持至少3种智能体行为学习框架。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反馈意见,采取电子邮件:187274233@qq.com或通过电话获取邮寄地址等方式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35-5357242
电    话:188535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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