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移动东营分公司2023年智慧光缆监控设备采购项目_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YD202305014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178954628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山东移动东营分公司2023年智慧光缆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YD20230501434,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说明
1.1采购内容:光缆监控设备1台。
1.2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到货。
1.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第二日起,提供至少12个月的保修期。
1.5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确定1家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未含税总价最高限价80,750.00,含税总价最高限价91,247.50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包1网络业务监测系统许可1
二、资格要求
2.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2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3须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本项目实行线下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到采购人邮箱,采购人收到上述资料后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到应答人邮箱。本项目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
3.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山东省东营市运河路659号五楼开标室。
3.3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腾讯会议远程进行,邀请所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3.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3.4.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应答人递交的。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运河路659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7895462889
邮箱:gaoshasha@sd.chinamobile.com
5.1 异议反馈渠道
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电话:1789546288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邮箱:gaoshasha@sd.chinamobile.com
5.2异议人须知
5.2.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5.2.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5.2.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5.2.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2.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2.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2023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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