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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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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通知
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通知 |
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文件发布版.docx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文件发布版.docx |
二〇二二年七月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编号:框架2022010比选方式—有效最低价法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文件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我司决定于近期将对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邀请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比选。第一章比选公告及响应人须知第三章比选附件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比选公告及响应人须知目录
1.4项目采购清单:1.3项目内容:不定期采购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1.2项目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1.1项目名称: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一、项目实施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规格 | 参照品牌 | 单位 | 单价控制价 (元)(含税) | 货期 |
1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452 | 30日历天 |
2 | 单臂垂直分流器,皮带 | Flexam Ex10/2 0+S42 AS FR black 1000*8650 | 德利九州 | 条 | 4276 | 30日历天 |
3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SY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470 | 30日历天 |
4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327 | 30日历天 |
5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35TF | 德利九州 | 个 | 327 | 30日历天 |
6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30TF | 德利九州 | 个 | 250 | 30日历天 |
7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TU35TF | 德利九州 | 个 | 370 | 30日历天 |
8 | 单臂垂直分流器,驱动辊筒 | BC-DE-5503 | 德利九州 | 根 | 4668 | 30日历天 |
9 | 单臂垂直分流器头辊-固定端 | BC-DE-5504 | 德利九州 | 根 | 3221 | 30日历天 |
10 | 单臂垂直分流器尾辊-摆动 | BC-DE-5507 | 德利九州 | 根 | 3221 | 30日历天 |
11 | 单臂垂直分流器,从动滚筒 | BC-DE-5505 | 德利九州 | 根 | 3663 | 30日历天 |
12 | 单臂垂直分流器,张紧滚筒 | BC-DE-5506 | 德利九州 | 条 | 3771 | 30日历天 |
13 | 双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SYJ45KF | 德利九州 | 个 | 486 | 30日历天 |
14 | 双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SYF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625 | 30日历天 |
15 | 双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30TF | 德利九州 | 个 | 250 | 30日历天 |
16 | 双臂垂直分流器-驱动滚筒 | VS-DE-165 | 德利九州 | 根 | 4831 | 30日历天 |
17 | 双臂垂直分流器-张紧滚筒 | VS-DE-466-02 | 德利九州 | 根 | 3982 | 30日历天 |
18 | 双臂垂直分流器-末端滚筒 | VS-DE-466-01 | 德利九州 | 根 | 2899 | 30日历天 |
19 | 双臂垂直分流器-输送机皮带 | Flexam Ex10/2 0+S42 AS FR black 1000BW×3370L | 德利九州 | 条 | 2251 | 30日历天 |
20 | 水平分流器-轴承 | FYTB40TF | 德利九州 | 个 | 377 | 30日历天 |
21 | 水平分流器-轴承 | FY35TF | 德利九州 | 个 | 351 | 30日历天 |
22 | 水平分流器-驱动滚筒 | DC-DE-4011-1 | 德利九州 | 根 | 2845 | 30日历天 |
23 | 水平分流器-末端滚筒 | DC-DE-4011-2 | 德利九州 | 根 | 2787 | 30日历天 |
24 | 水平分流器-输送机皮带 | Flexam Ex10/2 0+S42 AS FR black 250BW×3900L | 德利九州 | 条 | 857 | 30日历天 |
25 | 转盘-摩擦驱动皮带 | PGL-12PL-3696 | 德利九州 | 条 | 3689 | 30日历天 |
26 | 转盘压紧轮扭力臂 | SE18 | 德利九州 | 个 | 819 | 30日历天 |
27 | 顶部偏心衬套 | FDC-12-012 | 德利九州 | 个 | 69 | 30日历天 |
28 | 底部偏心衬套 | FDC-12-013 | 德利九州 | 个 | 58 | 30日历天 |
29 | 转盘行走导轮 | FDC-12-014 | 德利九州 | 个 | 193 | 30日历天 |
30 | 转盘驱动压轮(多楔轮) | FDC-11-003 | 德利九州 | 个 | 291 | 30日历天 |
31 | 转盘驱动多楔压轮-轴 | FDC-11-019 | 德利九州 | 个 | 27 | 30日历天 |
32 | 转盘驱动压轮(橡胶轮) | FDC-11-004 | 德利九州 | 个 | 290 | 30日历天 |
33 | 转盘驱动压轮-轴 | FDC-11-018 | 德利九州 | 根 | 58 | 30日历天 |
34 | 转盘连接销轴(PVC衬套) | FDC-12-016 | 德利九州 | 套 | 142 | 30日历天 |
35 | 转盘水平橡胶鳞板 | FDC-14-010 | 德利九州 | 片 | 1096 | 30日历天 |
36 | 倾斜转盘分体式倾斜鳞板 1200*370 | FDC-14-017 | 德利九州 | 个 | 1060 | 30日历天 |
37 | 倾斜式整体式带凸台鳞板1.2m(顺/逆时针) | FDC-14-014 | 德利九州 | 个 | 1168 | 30日历天 |
38 | 缓冲器(逆时针) | FDC-14-006 | 德利九州 | 个 | 225 | 30日历天 |
2.1.2具有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2.1资格要求二、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1.6质保期:产品到货验收后6个月。1.5服务期:1+1模式,即首签1年,如果1年后双方对合作情况满意,无异议,自动续签1年;如果任何一方有异议,解除合同。
2.2.3信誉要求:①信誉要求:响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鲜章;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与招标采购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比选响应人没有进入采购人黑名单库;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管理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与比选。2.2.1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2.2其他要求2.1.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须为响应单位在职员工)。2.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1比选响应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各阶段服务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物资费、样品鉴定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风险费、措施费以及项目验收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指导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含增值税)。报价的货币应为人民币。本项目的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采购数量最终以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审核结算为准。四、比选响应人报价要求及项目最高限价在质保期内,对有问题设备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响应人应保证该项目提供的货物是符合国家标准、全新、未使用过的。响应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甲方整个项目正常运行及使用。三、项目技术要求2.2.4比选响应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未达到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比选资格或成交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如已提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库。
五、成交标准(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在修正范围内的以下情形不作为比选响应文件作废的依据:本项目单价报价不能超过所列出的单价控制价(见表1.4)。
5.4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3项目重新比选时,经评审有有效比选响应人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采购成交候选人。5.2如有项目因专业性及特殊性,导致有效比选响应人不足3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比选响应人。但是有效比选响应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经评审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比选响应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采购成交候选人。5.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应停止比选活动,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退还比选响应人,并重新组织比选。重新比选仍然不足3个单位的,比选项目将可以继续进行比选。具体比选规则如下:本次比选成交人确定办法采用经评审满足条件的最低价成交,即经采购方按规定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7.2采购人对比选采购文件澄清、补遗的内容在2022年7月11日14:00前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qa.cn/zbzs/4/)以公告形式发布。7.1比选响应人对比选采购文件如有疑问,须于2022年7月10日17:00前将疑问函(加盖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比选采购人电子邮箱xxtxwlyxgs@163.com,并电话通知比选采购人,过期不再受理。采购人将在比选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后及时组织答疑,答疑内容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qa.cn/zbzs/4/)以公告形式发布。七、对比选采购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比选采购人澄清补遗时间6.2发布时间:2022年7月7日。6.1发布方式:比选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由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采购办公室公开发布于在重庆江北机场外网招标招商板块(https://www.cqa.cn/zbzs/4/)。六、比选采购文件的发布方式及时间
开户银行:建行重庆渝北机场支行开户名: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8.2提交方式:乙方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应到采购人财务部(重庆市渝北区机场东一路15号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3楼308室)换取保证金收据。8.1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整,在收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足额缴纳,于履约结束后,由项目部门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八、履约保证金注:各比选响应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qa.cn/zbzs/4/)所发布的相关答疑、澄清或补遗资料,各比选响应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响应人自负。
十、比选响应有效期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甲方支付不含税合同金额和税额的总金额;若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甲方仅支付不含税合同金额。每次设备到货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采购设备的总金额。九、支付方式联系方式:023-67153099账号:50001083800050200627
11.2.1封面。11.2比选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1.1比选响应方应当按照比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采购文件提出的采购清单、技术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十一、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注:比选响应有效期作投标有效期理解。90天(自比选响应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十二、比选响应文件作废条款11.2.6比选响应文件可合并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比选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11.2.5商务部分。主要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以及服务承诺等。11.2.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材料的规格型号配件等。如果提供的材料和服务与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有偏差。必须详细说明,须经比选小组评定和采购人许可,才能作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表格自制)11.2.3报价部分。比选响应方应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求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产地、单价、总价等详细内容,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运输、相关税金和服务等全部费用,报价为含增值税税额的报价,增值税税率单列。11.2.2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及声明(格式按附件1)。
12.4.2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不足或未按要求提供电子U盘的;12.4.1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的;12.4比选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符:12.3比选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2.2比选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比选最高限价的。12.1未按照规定交纳比选响应保证金的(若要求缴纳比选响应保证金)。
十三、响应人违约等行为约束要求12.8有串通比选、弄虚作假、失信处罚期未满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7评审委员会审查发现比选响应文件未能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12.6报价函部分未按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增项填写不作为作废条款)。12.5比选响应文件中报价函部分、授权部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12.4.3比选响应文件封面未标注正副本(密封袋封面无需标注正副本)。
注:黑名单有效期3年,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禁止参与采购人的项目。13.5评审期间若发现比选响应人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比选的,其比选响应将被否决,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成交候选人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且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承包人在参与比选时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参加比选的,采购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3.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13.3在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比选响应人无故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13.2在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比选响应人撤销比选响应文件的,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3.1采购人将进一步核查比选响应人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审期间发现比选响应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比选资格将被否决,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发现成交候选人在比选响应时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若在合同实施阶段发现承包人在参与比选时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将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一)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14.2异议提出人向采购人提起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比选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等规定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之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以采购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为准)。十四、比选结果异议
(一)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招标投标保密信息。14.5异议提出人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起异议。异议提出人提供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来源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予采信:14.4异议提出人不得虚假异议、恶意异议,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出现该情况,视为无效异议,不再受理。14.3异议提出人对异议事项提出的请求和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只有自己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采购人对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异议提出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异议函有关材料是外文,异议提出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二)未署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一)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1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四)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密的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二)应当保密的采购响应文件(但采购人提起异议时,采购响应文件不作为非法证据)。
十五、监督部门14.7异议处理决定做出前,异议提出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异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异议处理过程终止。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异议,若再次提出则不再受理。注:对比选文件内容的异议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提出;对比选唱价环节的异议应在比选唱价环节提出。(五)已对异议事项做出答复的。(四)不在结果公示期内的。(三)若是法人组织,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结果异议函件时,函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是法人组织,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结果异议函件时,函件未经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是非法人组织,该组织为某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未由分支机构的上级法人授权并参照上述要求递交结果异议函件;若是其他情况的非法人组织,未经主要负责人及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有)。
十七、比选时间、地点及结果通知正式结果异议函件应同步提交采购人及监督机构。十六、结果异议提交渠道电话:023-67152180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一路15号信息楼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17.4比选结果通知:拟成交结果将公示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qa.cn/zbzs/4/),待结果确定后会及时通知,原则上只通知被选中的比选响应人,对未被选中的比选响应人不通知、不解释,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比选响应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唱价会议,视为该比选响应人默认比选唱价结果。17.3参加比选唱价会议的比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采购人财务部门开具的项目比选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件(原件),被授权的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注:比选开始前,各比选响应人须在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办公楼113室等候通知具体比选地点。17.22022年7月12日10:00时在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比选,各比选响应方须参加。17.1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2022年7月12日9:40至10:00时前送到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机场东一路15号113室),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范本邮编:401120电话:023-67152916联系人:马老师业主: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十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协议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机场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093887860甲方: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乙方:甲方: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账号:50001083800050200627开户名称: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机场支行邮箱地址: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邮箱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内容详见如下清单:第一条采购的内容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综合布线及机房用耗材、设备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履行:账号:开户名称:
序号 | 设备名称 | 产品规格 | 参照品牌 | 单位 |
1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2 | 单臂垂直分流器,皮带 | Flexam Ex10/2 0+S42 AS FR black 1000*8650 | 德利九州 | 条 |
3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SY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4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5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35TF | 德利九州 | 个 |
6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30TF | 德利九州 | 个 |
7 | 单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TU35TF | 德利九州 | 个 |
8 | 单臂垂直分流器,驱动辊筒 | BC-DE-5503 | 德利九州 | 根 |
9 | 单臂垂直分流器头辊-固定端 | BC-DE-5504 | 德利九州 | 根 |
10 | 单臂垂直分流器尾辊-摆动 | BC-DE-5507 | 德利九州 | 根 |
11 | 单臂垂直分流器,从动滚筒 | BC-DE-5505 | 德利九州 | 根 |
12 | 单臂垂直分流器,张紧滚筒 | BC-DE-5506 | 德利九州 | 条 |
13 | 双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SYJ45KF | 德利九州 | 个 |
14 | 双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SYF45TF | 德利九州 | 个 |
15 | 双臂垂直分流器-轴承 | FYTB30TF | 德利九州 | 个 |
16 | 双臂垂直分流器-驱动滚筒 | VS-DE-165 | 德利九州 | 根 |
17 | 双臂垂直分流器-张紧滚筒 | VS-DE-466-02 | 德利九州 | 根 |
18 | 双臂垂直分流器-末端滚筒 | VS-DE-466-01 | 德利九州 | 根 |
19 | 双臂垂直分流器-输送机皮带 | Flexam Ex10/2 0+S42 AS FR black 1000BW×3370L | 德利九州 | 条 |
20 | 水平分流器-轴承 | FYTB40TF | 德利九州 | 个 |
21 | 水平分流器-轴承 | FY35TF | 德利九州 | 个 |
22 | 水平分流器-驱动滚筒 | DC-DE-4011-1 | 德利九州 | 根 |
23 | 水平分流器-末端滚筒 | DC-DE-4011-2 | 德利九州 | 根 |
24 | 水平分流器-输送机皮带 | Flexam Ex10/2 0+S42 AS FR black 250BW×3900L | 德利九州 | 条 |
25 | 转盘-摩擦驱动皮带 | PGL-12PL-3696 | 德利九州 | 条 |
26 | 转盘压紧轮扭力臂 | SE18 | 德利九州 | 个 |
27 | 顶部偏心衬套 | FDC-12-012 | 德利九州 | 个 |
28 | 底部偏心衬套 | FDC-12-013 | 德利九州 | 个 |
29 | 转盘行走导轮 | FDC-12-014 | 德利九州 | 个 |
30 | 转盘驱动压轮(多楔轮) | FDC-11-003 | 德利九州 | 个 |
31 | 转盘驱动多楔压轮-轴 | FDC-11-019 | 德利九州 | 个 |
32 | 转盘驱动压轮(橡胶轮) | FDC-11-004 | 德利九州 | 个 |
33 | 转盘驱动压轮-轴 | FDC-11-018 | 德利九州 | 根 |
34 | 转盘连接销轴(PVC衬套) | FDC-12-016 | 德利九州 | 套 |
35 | 转盘水平橡胶鳞板 | FDC-14-010 | 德利九州 | 片 |
36 | 倾斜转盘分体式倾斜鳞板 1200*370 | FDC-14-017 | 德利九州 | 个 |
37 | 倾斜式整体式带凸台鳞板1.2m(顺/逆时针) | FDC-14-014 | 德利九州 | 个 |
38 | 缓冲器(逆时针) | FDC-14-006 | 德利九州 | 个 |
3.1合同价款是指甲方向乙方实施采购应当向乙方支付的采购费用。具体标准(不含增值税)为:(可附清单说明),税率;第三条合同价款无异议,协议自动续签一年;如果任何一方有异议,解除合同。本合同期限首签一年,自年月日起始至年月日止。期满后若双方第二条合同期限1.2双方确认,本框架协议下,甲方是否采购以及采购的数量以甲方实际发出的需求为准。乙方对本框架协议下的标的物的供货行为并不是独占和排他的。
4.1.2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4.1.1甲方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向乙方发出订单;4.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根据自身需要,在本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范围内,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实施采购。采购的方式为以下第1种。第四条采购方式及费用结算(注:属货物采购的,合同价款应包含货物运至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甲方指定地点所需的包装、运输、保险及其它风险措施费用,如需安装调试培训的,合同价款还包含了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属服务采购的,合同价款包含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一切费用。)3.2合同价款包含:。
5.3因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导致的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赔偿金等)。5.2验收合格后,乙方承诺所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5.1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之标准,并承诺产品或服务来源合法,不侵犯他人权益。属产品类的,所供产品应附有相关产品说明和合格证,对于进口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报关单及海关检验证明等资料。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拒收、退货、更换等措施;第五条陈述与保证4.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如果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金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果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金额=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税额。4.2采购费用按次结算。乙方按约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采购费用支付的申请,经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7.1为保证本框架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10000(壹万元),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内(或签订本合同之前日内),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第七条履约保证金6.3验收及异议:甲方应在乙方交付产品后及时进行验收。甲方的收货行为不代表认可产品合格。6.2验收标准:双方按约定的包装和质量与技术标准进行验收。6.1乙方按甲方需求及时交付采购标的物(交货期限见附件)。除非采购订单或实施协议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交付地点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甲方指定地点;交付方式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卸货落地交货(货物类)。第六条交付与验收
8.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采购费用。第八条双方权利与义务7.5本合同期限届满,全部款项结清后30个日历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7.4甲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并且乙方在接到扣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补充扣除金额,以保持履约保证金的完整性。7.3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应在“付款备注”中写明“(合同编号)XX框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与其他合同、其他缴费项目一起支付履约保证金,若因混合支付造成无法确认为本合同款项到账的,视为逾期未支付。7.2履约保证金应由乙方名义开立的账户支付到甲方账户,否则视为未支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8.6双方可根据实际项目的特点,另行增加条款。8.5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框架协议实施监督,并进行考核。8.4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在本框架协议下的采购需求,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8.3因履行合同需要,乙方如需进入机场隔离区的,甲方应协助乙方按机场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通行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8.2甲方超出本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内容和范围实施采购的,乙方有权拒绝履行,但乙方应书面回复甲方并说明理由。
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另一方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须履行通知义务的,均应当以当面签收或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相对人。第十一条通知条款10.2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使甲方或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可终止本合同或修改本合同的执行,双方已履行部分应在履行方案确定后30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完毕。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则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需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够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10.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无法预见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有关条款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向对方赔偿。9.2乙方延迟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催告后仍不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第十条不可抗力9.1乙方逾期交货提交服务成果完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按照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电子邮件:wuping@cqa.cn通讯地址:重庆机场ITC大楼联系电话:023-67151212/13594021099联系人:巫平甲方指定的联系方式:
11.2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的,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合同中没有明确通讯地址的,以双方法定注册地址为准,一旦特快专递送达上述地址且被签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特快专递被签收的时间,即为送达时间。11.1采用当面签收的,应由合同中指定的联系人或双方授权的代表签收,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时间。电子邮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1.7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与送达方式同时可作为诉讼/仲裁中法律文书的联系方式与送达方式。11.6因受送达人在合同中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以及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投递人员/送达人员上门无人签收(法定节假日除外),导致送达文件中的通知、告知事项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11.5收件一方若认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后三日内通知相对人,逾期视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一致,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11.4因受送达人在合同中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以及受送达人及受送达人指定的授权人或联系人拒绝签收,导致送达文件中的通知、告知事项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以多种方式通知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最早到达受送达人的时间为准。11.3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的,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相对人,一旦收件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接收电子邮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该电子邮件进入该电子邮件地址的时间,即为送达时间。
13.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13.1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各自接触到的对方的信息、技术资料、开发计划、经营业务等方面的商业秘密保守秘密,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这些商业秘密。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本保密条款的期限是无限期的,直至甲方书面同意公开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
15.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15.1乙方和甲方约定合同内容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4.2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本合同可以解除,双方应就合同解除的后果在解约协议中一并做出约定。一方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由双方进行协商,并以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内容为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甲方(盖章):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比选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含增值税税额的总报价,增值税税率%,到货时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报价函附件1:第三章比选附件签订地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和成果。(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若我方成交: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响应文件。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比选响应人:(盖单位公章)5.除非达到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比选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供应货物清单附件2: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序号 | 类型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品牌 | 单位 | 含税报价 | 税率 | 货期 | 备注 |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比选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
年月日比选响应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比选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授权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签章)比选响应单位: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职务)________(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职务)_____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比选响应文件,与业主协商、签定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签章)
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比选通知
行李系统特种机械设备采购框架邀请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
选,其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2、具有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盖鲜章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证明盖
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须
为响应单位在职员工)。
项目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如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者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时间(暂定2022
年7月12日9:40至10:00时)携带所有要求的相关资料参加比选。请各潜
在响应人配合安保或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来渝返渝人员需提供24
小时以内的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响应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参与项目无需报名,另请各位潜在响应人关注网站并查询本项目最新动
态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
信网
通
电话:023-67152916场信
重庆机场信息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2日
货01127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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