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名称 |
封浜站货3线物业管理业务委外项目 |
2 |
招标单位 |
上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3 |
招标联系人 |
刘工 座机:021-51230387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货场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曹安公路3645号浦环路铁路货场3号门 |
6 |
投标单位 资质及要求
|
1.注册资金 50万元及以上,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2.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基本信息综合说明,包括生产经营地点,生产、设施、企业业绩、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熟悉铁路货场安全、3年以上铁路货场物业管理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
7 |
招标范围 |
门卫管理工作、入库货物保管、场内安保巡检 、各类设施日常检查、环境卫生维护、笼车清扫等服务。 |
8 |
承包方式 |
业务总包 |
9 |
承包日期 |
承包日期: 2025年1月 1 日-2025年12月31日 |
10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1 |
投标有效期 |
5个工作日(自招标发布之日时间算起)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副本各一份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地点 |
时间:2024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1500号408室 上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14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14: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1500号418室 |
15 |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各投标人收到后及时确认,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
16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单位相关程序操作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总则
本次招标单位为上海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储运部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1.1项目概况
封浜站货3线货场,场地面积约147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约600平方米(两幢两层楼),主要从事商品汽车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为确保货场有序平稳抓经营保安全、加强场地、办公用房日常安全管理,现将封浜站货3线物业服务委外业务对外招标。
1.2招标范围及报价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封浜站货3线货场24小时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门卫管理工作、入库货物保管、场内安保巡检 、各类设施日常检查、环境卫生维护、笼车清扫等相关工作。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量内容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
封浜站货3线物业服务 |
门卫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巡查、秩序维护服务以及其它服务事项等服务内容 |
282800 |
1.3投标单位资格和资质的要求
1.3.1.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1.3.2.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基本信息综合说明,包括生产经营地点,生产、设施、企业业绩、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3.3.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熟悉铁路货场安全、3年以上铁路货场物业管理经验的单位优先考虑。
1.3.4.采用综合评标办法。
1.4承包期限
2025年1月 1 日-2025年12月31日
1.5质量要求
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上述业务的工作量。
1.6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1.7说明
1.7.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7.2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
2、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函
⑵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⑶授权委托书
⑷投标人承诺书
⑸公司资质
⑹投标报价
(7)其他(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材料)
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字要求
2.2.1投标文件为正、副本各一份。
2.2.2投标文件应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要求,投标文件的封面须有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3投标文件的装订
2.3.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装订成册,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3.2所有封袋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1 投标人在递交文件后,不可以修改或撤回,只能再次投标,直到双方均认可或接受。
3、投标报价
3.1计价方法
本业务外包投标报价采用总包计价方式,应包括人工费、货物进出货场管理费、日常安全管理、利润及风险,总价包括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4、开标及评标
4.1开标
4.1.1开标会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4.1.2开标会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如质量、安全目标等)。
4.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1.5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⑴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和盖章;
⑵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⑶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
⑷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
⑸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⑹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在名称上发生实质性变化;
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⑻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2评标组织
4.2.1评标工作由上铁物流有限公司组织进行。
4.2.2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
4.2.3评标小组独立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4.2.4评标活动过程由纪委进行监督。
4.3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4.3.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方法
4.3.2评标小组详细评审各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其它认为必须考虑的因素;
4.3.3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4.4评标内容的保密
4.4.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小组成员都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保密。
4.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5、授标及签约
5.1授标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果确定中标人。
5.2中标通知
5.2.1在定标后三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5.2.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须立即做出响应,确认已收到中标通知书。
5.2.3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人也将通知本次招投标结果。
5.3签订合同
5.3.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
5.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中标通知书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