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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四次)公告(电子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四次)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水稻)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射行审投资审【2022】197号文件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射阳大米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中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招标控制价:1122.09万元。
2.3项目地点: 四明镇境内
2.4交货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3年(具体时限和中标单位的“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相同,余同)。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范围内采购内容描述的功能,清单未完全列举的相关零件材料及附加服务工作投标人在相关项目报价中自行考虑,不作增项,不另增加费用;
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品牌参数可等于或高于项目特征描述的产品品牌参数(须经招标人认可),不得提供低于项目特征描述的品牌参数产品;
3、所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场,设备未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关设备费用;
4、农机作业智能控制及调度系统要求:提供二次开发系统接口,系统支持主流操作系统、主流数据库,投标人须承诺农机作业智能控制与调度系统与数字农业其他相关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作业任务一键下发、农机状态实时监控等功能,并承担相关对接技术工作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能够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品质要求
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项目设备或材料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品牌推荐表。
招标文件中包含有招标人推荐品牌,中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他设备或材料品牌,此设备或材料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补充公告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并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未提供推荐品牌的设备或材料必须为国内优质产品。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3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2年6月13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3年3月13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射阳大米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海河镇烈士村七组S329北侧
联 系 人:张魁
电 话:18252275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11538386
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进行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具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标条款中的情形之一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己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报价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4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进行排序。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水稻) 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射行审投资审【2022】197号文件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射阳大米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中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现状条件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招标控制价:1122.09万元。
2.3项目地点: 四明镇境内
2.4交货期: 6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2.6质保期:3年(具体时限和中标单位的“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相同,余同)。
注:1、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范围内采购内容描述的功能,清单未完全列举的相关零件材料及附加服务工作投标人在相关项目报价中自行考虑,不作增项,不另增加费用;
2、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品牌参数可等于或高于项目特征描述的产品品牌参数(须经招标人认可),不得提供低于项目特征描述的品牌参数产品;
3、所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场,设备未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关设备费用;
4、农机作业智能控制及调度系统要求:提供二次开发系统接口,系统支持主流操作系统、主流数据库,投标人须承诺农机作业智能控制与调度系统与数字农业其他相关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作业任务一键下发、农机状态实时监控等功能,并承担相关对接技术工作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能够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 年 10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品质要求
射阳县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智能农机装备采购项目设备或材料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品牌推荐表。
招标文件中包含有招标人推荐品牌,中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其他设备或材料品牌,此设备或材料知名度、档次、质量、服务等必须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招标人所选参考品牌,须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补充公告方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予以增加,并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未提供推荐品牌的设备或材料必须为国内优质产品。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13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2年6月13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3年3月13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盐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射阳大米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海河镇烈士村七组S329北侧
联 系 人:张魁
电 话:18252275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11538386
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并不超过最高限价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
其它 | 不同投标文件间不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有的雷同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以资格审查资料为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 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技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部分: 1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S=A×K 有效投标人报价均值A: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个≤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个≤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20个时,去掉3个最高价和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K的取值范围:95%、96%、97%、98%。 | |
2.2.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15分,每上浮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2)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进行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具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无效标条款中的情形之一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己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报价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2.4投标人得分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进行排序。
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投标价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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