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广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发运维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37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20-891607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广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开发运维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GZ3CZ623GD1002379-1
(三)项目最高总限价(含税):人民币936,000.00(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整)(开发人员1名,运维人员3名)
开发人员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24000 元/人·月
运维人员限价(含税):人民币18000 元/人·月
(四)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六)项目内容:确定1家供应商,为比选人提供服务。
(七)服务周期:本项目的服务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如因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原因,医用耗材平台需纳入(部署或迁移)至国家招采子系统(广东医保招采平台)运行,医用耗材平台可能停止运营,集团将在医用耗材平台停止运营的前一个月告知服务商项目服务终止,费用结算以项目服务终止日期为最终结算日期。
(八)服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十)本项目公告期:5个日历日。
(十一)若提供有效文件为2家则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响应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5.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
6.本项目不接受参与广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参与比选。(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必须承诺服务期间不得因为自身对系统或技术的不熟悉导致影响广州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对外服务,如造成重大影响的,包括且不限于造成平台无法运行、重要业务数据丢失且无法恢复的,比选人有权视影响程度终止合同,取消中选人成交资格,并追究经济责任,中选人无条件接受。(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已办理报名手续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0日 18:00。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
4.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费用。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11日 09时:00分。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9月11 日 09时:00分至2023年9月 11日 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其他说明(转换为竞争性磋商):
1.磋商方式:现场磋商以及二次报价。
2.请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等待通知,收到通知后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进行谈判,于“投标管理”->“二次报价”中进行二次报价,须同步在“澄清与异议”->“评标澄清”中上传二次报价表(须加盖公章)。(限时30分钟)
3.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4楼。
4.磋商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10:30。(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与)
5.如供应商未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磋商,评审委员会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九、比选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
比选人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信息中心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288664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6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cg@gemas.com.cn
 
比选人: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9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docx附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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