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三环-金橙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板(预制)询价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三环-金橙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板(预制)询价采购
采购单位:
沈抚示范区三环-金橙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08-09 07:57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12 09:00
招标方联系人:
阚玉达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630375432
招标方邮箱:
649322221@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王虎猛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679682929
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到交货地点,双方确认。
收货人:
阚玉达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630375432
保证金:
24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占50%,承兑期为6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结算方式:
货款分期支付,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3-6个月内支付材料款的70%,剩余20%料款在12个月内支付,每月结算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物资交验完毕后并签订末次清算协议后支付5%,剩余5%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3604007239252934
采购单位:
沈抚示范区三环-金橙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08-09 07:57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08-12 09:00
招标方联系人:
阚玉达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630375432
招标方邮箱:
649322221@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王虎猛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679682929
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到交货地点,双方确认。
收货人:
阚玉达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630375432
保证金:
24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占50%,承兑期为6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结算方式:
货款分期支付,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3-6个月内支付材料款的70%,剩余20%料款在12个月内支付,每月结算货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物资交验完毕后并签订末次清算协议后支付5%,剩余5%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3604007239252934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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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10746346646 | 透光混凝土板 | 900×450×30mm | 12022.0 | 平方米 | 混凝土板规格型号40×40×8cm,混凝土板抗压强度平均最小值30MPa 混凝土板抗折强度平均最小值4.0MPa,《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 | 5 | 东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金枫街99-15号6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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