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人保财险代为驾驶服务项目内蒙古等9个包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40stc242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静010-626882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代为驾驶服务项目内蒙古等9个包件(招标编号:2240STC24249 )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代为驾驶服务项目内蒙古等9个包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人保财险代为驾驶服务项目内蒙古等9个包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0个标包,其中本次采购的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N)
标包4
内蒙古地区
投标人提供合法的代驾司机,向人保财险客户承保车辆提供全天候(24小时,含节假日)高效、稳定的代为驾驶服务,制定明确的服务及代驾司机的管理标准,负责直接监控代驾司机的代驾服务质量,所派代驾司机需按照人保财险要求对服务车辆进行核实,其他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
1-2家
标包5
辽宁地区
1-2家
标包12
福建地区
1-2家
标包19
广西地区
1-2家
标包21
贵州地区
1-2家
标包22
西藏地区
1-2家
标包24
甘肃地区
1-2家
标包25
宁夏地区
1-2家
标包26
新疆地区
1-2家

备注:①投标报价(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投标将被否决。②若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中标人数量(N)为2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中标人数量(N)为1家;若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否决全部投标。
2.5服务期限:各省分公司与中标服务商签订一年期的服务采购合同,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在合同期内服务完成情况达成合同中列明的执行标准,且未发生客户信息安全或重大投诉事件,在合同结束后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一次。
2.6实施地点:各标包所在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分公司的,可提供该分公司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3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1)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2)同时,还需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进行项目报名。
方式:①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
②文件获取:请供应商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购门户项目报名截图,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发票咨询:韩帅文、010-6268638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1层会议室。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则表示投标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郑静,电话:010-62688237。快递箱封面需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同时参与多个标包的投标,各标包投标文件需单独封装,不可混装到同一个快递箱中。逾期送达(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或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人保e采管理系统上实施,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邮编:100080
联系人(购买文件、发票咨询):韩帅文、010-62686385
联系人(项目问询):郑静、王玉肖、朱业静、徐平、王俊通
联系电话:010-62688237、62688245
电子邮箱:Zhengjing3@sstc20.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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