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7.19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一标段(新打机井及配套等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7.19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由涉县发展改革局以涉县发展改革局关于涉县农村饮水“7.19”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涉发改[2016]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资金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涉县7.19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一标段(新打机井及配套等工程),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维修水源井6眼,完善机井配套5处,建设机井房5处,新建村外上水钢管3090m。建设地点:涉县。预计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甲级及以上钻井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钻探工程专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2至2019-10-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窗口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2 09:30,地点为 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涉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涉县行政服务中心北八楼 | 地址: | 涉县裕华路裕华嘉苑小区1#楼2单元102室 |
邮编: |
056400 |
邮编: | 056400 |
联系人: |
魏海潮 |
联系人: | 李成伟 |
电话: |
0310-3897973 |
电话: | 1330320908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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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136593050@qq.com |
电子邮件: | bdzbdlgs@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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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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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县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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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866500100100078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