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crh-2024-023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翔宇1569923093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成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阳阳158994527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监理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CRH-2024-02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 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排水管道约为 8.5 公里,配套污水收集池、污水检查井、路面恢复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监理)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4、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 内。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 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投标人可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 城大厦 9 层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 拟投入项目班子成员的证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注:以上材料携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文件时须留存一套完整的 加盖公章的资料。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农村粪污一体化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已由乌鲁 木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县发改基【2024】74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县永丰 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2024 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村厕 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660 万元,10 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乌鲁 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盛村 2.2 项目概况:新建排水管道约为 8.5 公里,配套污水收集池、污水检查井、路面恢复等工 程。 2.3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咨询内容 2.4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所有手续全过程 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4、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 内。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 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10:00 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19:00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投标人可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 城大厦 9 层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 拟投入项目班子成员的证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注:以上材料携带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文件时须留存一套完整的 加盖公章的资料。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11:00:00,递 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5.2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永丰镇 联系人姓名:杨翔宇 联系电话:15699230938 代理机构:新疆宏成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项目联系人:刘阳阳 联系电话:158994527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永丰镇 联 系 人:杨翔宇 电 话:156992309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成润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 64 号锦城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刘阳阳 电 话: 15899452715 电子邮件: 14836498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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