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中路邻里广场的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天
金额
67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62411290001
预算金额6700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农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138614321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1526131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1
公告正文
[0]海宁中路邻里广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62411290001 | 项目名称 | 海宁中路邻里广场 | ||||||||||||||||||||||||||||||||||||||||||||||||||||||||||||||||||||||||||||||||||||||||||||||
标段编号 | 320706241129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宁中路邻里广场EPC工程总承包 | ||||||||||||||||||||||||||||||||||||||||||||||||||||||||||||||||||||||||||||||||||||||||||||||
海宁中路邻里广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标段编号:3207062411290001001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海宁中路邻里广场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以 连发改备[2024]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农商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中路南、南极南路西。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以方案设计为准),主要包括商业、喜宴中心、菜市场、物业用房、消控室、变电所以及公厕等环卫设施用房等。2.1.3最高投标限价:670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150万元、暂列金40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专业工程暂估价800万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1.4工期要求:总工期500日历天,竣工日期以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为准,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含图纸送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时间。2.1.5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使用年限符合国家规范和项目使用要求且合理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内容与深度应同时满足该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公安、交通、消防、人防、水利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具体技术规范和验收要求。设计文件除需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取得合格证书外,还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获得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其他要求。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力争获得连云港市“玉女峰杯”优质工程奖。施工质量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且符合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并保证通过工程所在地的质监、安监、公安、交通、消防、人防、水利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具体验收要求,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3、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标准:合格率达到100%且同时满足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技术与品牌要求。工程材料和设备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4、绿色建筑要求:须达到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采用方案设计完成阶段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及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并按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招标人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合格工程,还包括投标人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投标人完成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向招标人移交报批报建、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备案、整体移交、城建档案馆存档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具体如下:2.2.1办理报批报建手续及费用缴纳: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投标人负责办理包括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须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广电网络城建配套费、三网及信号覆盖费等所有费用)、报规、报监(质监、安监等)、专项与备案类评价(水土保持、洪评、能评、稳评、环评、人防、消防检测等)以及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前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费用。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的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排污与排水接驳、施工监测与测绘、市政道路接驳、精保洁直至竣工验收备案等与项目建设相关各项手续并承担费用(不限于办理环保、消防、防雷、白蚁防治、节能、网络通邮、分部分项、竣工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2.2.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优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拆分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设计交底及建筑信息模型开发等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地上地下所有详细地质勘察和周边地下管线摸排、桩基与支护(含试桩检测)、建筑设计(含地上地下的建筑、结构、水电、消防、节能、暖通、空调、幕墙、外立面广告)、公共部位内装(含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变电所、设备间、卫生间及环卫休息室等)、绿建(太阳能、光伏板或其他形式的节能设计)、电梯、消防设备、人防、防雷、通信配套(三网及信号覆盖、电视、电话等)、管线综合(含水电燃气与市政管网驳接);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的附属及亮化(不限于路灯)、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开口驳接)、智能化、边界、标线标牌标识标志、景观绿化与小品、公共配套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毗邻红线外的土方回填与地面铺装;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配电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和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工作。2.2.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五通一平、临时路与临时用房、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与复垦、开设道口(含道路破坏修复)以及购买工程一切险;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与设计招标范围内的地上地下所有详细地质勘察与地下管线保护、建筑物的桩基与支护(含试桩与检测)、土建、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变配电设备备采购安装)、公共部位内装(含电梯厅、楼梯间、物业用房、变电所、水泵房、卫生间及环卫休息室等)、绿建(太阳能、光伏板或其他形式的节能设施)、电梯、消防设备、人防、防雷、通信配套(三网、信号覆盖及信号加强、电视、电话等)、标识导示、管线综合并与市政管网驳接;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的附属及亮化(不限于路灯)、道路铺装(含与市政道路驳接)、智能化、边界、标牌标线标识标志、景观绿化与小品、城市家具、信报箱、公共配套设施、场地内环卫驿站(两层约500平方)和室外附属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毗邻红线外的土方回填、地面铺装(含红线外的破损修复)、室外雨污水管网综合并与市政管网驳接;包括水电气与市政管网外线驳接接入,其中供电外线接入工程由投标人组织实施费用包含在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其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系统调试、联网并网、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质量保修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2.2.4、采购范围:招标范围与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所载明项目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和与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以及项目移交和缺陷和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2.2.5、涉及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须建设单位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广电网络)、出入口与市政道路连接(道路开口,市政绿化迁移、市政拆除与铺装)以及其他行业等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与安装)的均包含在EPC招标范围内,费用均包含在EPC合同价内。其相关单位或部门要求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与其签订合同或协议并付款的,招标人配合投标人(承包人,下同)办理、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支付相应款项,招标人在支付投标人进度款时从合同价款内扣除相应金额。2.2.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本项目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注建【2021】2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一、启用电子证书(二)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此期间不再发放纸质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3.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为准。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4)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标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申请人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7.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规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6月-2024年11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3.7.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3.7.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7.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3.7.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4.3招标文件每份0元。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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