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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网络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桂交运管函〔2020〕17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9月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2020年4月,根据广西新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联帮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联豪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我厅按照《广西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对以上企业的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进行了认定,经现场查验和审核,认定广西新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联帮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联豪集团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具备了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第一批,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第一批)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第一批)
  广西新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 4月 10 日,经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经联调测试,申请单位已按照《部网络货运经营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的要求,完成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并取得接入证明。经核查,申请单位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网络平台具备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等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及相关规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第一批)
  广西联帮盛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 4月 8 日,经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经联调测试,申请单位已按照《部网络货运经营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的要求,完成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并取得接入证明。经核查,申请单位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网络平台具备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等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及相关规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第一批)
  广西联豪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 4月 13 日,经防城港市港口区交通运输局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网络货运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经联调测试,申请单位已按照《部网络货运经营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的要求,完成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并取得接入证明。经核查,申请单位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网络平台具备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等功能,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及相关规定,具备线上服务能力。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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