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9泊位消防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gc-2024-08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浩宇0574-88203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
公告正文

 

19泊位消防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19#泊位消防能力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S-GC-2024-08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开展19#泊位消防能力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开展泊位消防能力提升改造工作(更换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增加调压减压室外消火栓、优化消防给水管网、更新码头消防炮、提升优化海水泵能力等)。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含消防现状复核、施工方案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配合消防能力提升改造的其他改造内容(编写消防设计专篇,负责完成消防设计图的审查、出具主要消防设备的技术规格书、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等)。

控制价:42万元。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预计服务总周期18个月),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方案初步设计20日历天(含概算审核后调整)内完成 (含设计方案经建设方论证、审批通过)。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内必须完成。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需通过宁波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的审查(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人负责协助)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安全要求:合格。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港口工程)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项目主设计师资格要求:港口航道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统一约定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4年1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该凭证上养老保险的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必须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预中标候选人确定前经招标(代理)人查询有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查询内容包含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承担本项目的拟派主设计师。失信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试行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年3月8日 至2024年3月14日23时59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00元。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2.投标人应于2024年3月20日16: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线上递交。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3月21日10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3月21日10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A311室(镇海区威远路111号)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五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九、注意事项: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30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

技术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574-27695851

商务联系人:顾先生  电 话:0574-27683079 

备案单位: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标办

  址:  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话:  0574-27683071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浩宇、陈钢峰、郑瑶甫、周颖

  话: 0574-88203787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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