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的结果公告
学生管理系统智能定位设备网络交换设备区域定位基站收发卡器APP应用系统平台定位管理软件线材辅材施工费相关设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镇流器普通照明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操作系统软件现场勘查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信息资料培训各种物品技术资料材料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感应检测防拆政采云系统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专用制冷空调设备财务报告工程运输自适应电口千兆光口半双工全双工自协商模式端口隔离开关流控开关以太网接口GNSS双模定位物理防拆支持即时定位防拆腕表离线存储断网续传报警数据存储支持轨迹回放拆卸报警越界报警SOS求助报警网线水晶头电线支架正版软件
金额
5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992022atp00133
预算金额56.88万元
招标公司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女士17703589117
中标公司山西恒卓科技有限公司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992022ATP00133
二、项目名称: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 详见主要标的信息 | 540000(元) | 山西恒卓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道并州东街263号西侧2室 | 91140106MA0KWEQ89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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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网络交换设备 | 锐捷 | 2 | 2550 | RG-S2900-8GT2SFP-P- L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区域定位基站 | 翰东 | 15 | 3100 | HAST-IBS-HPS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智能定位设备 | 翰东 | 150 | 1060 | HD-GPDW01A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收发卡器 | 翰东 | 1 | 1400 | HD-TRW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APP 应用(家长 端) |
翰东 | 1 | 45000 | 翰矫通 APP 软件 V1.0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系统平台(管理 端) |
翰东 | 1 | 220000 | 定位管理软件 V1.0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辅材 | 国产 | 1 | 25000 | 国产 |
1 |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 | 施工费 | 国产 | 1 | 38000 | 国产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城汾,刘芝兰,康连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西路92号
联系方式:13994839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针织街16号9号楼5单元1602
联系方式:17703589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17703589117
附件信息: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doc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doc
368.7K
日期: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项目编号:1411992022ATP00133项目名称: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3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谈判公告1目录
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6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谈判公告第八部分相关附件71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7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44
6、采购需求:5、预算金额:56.88万元3、项目名称:学生管理系统(定位设备、基站及相关设备)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项目编号:1411992022ATP00133一、项目基本情况
10、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是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本次谈判项目共一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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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网络交换设备\n | \n2\n | \n台\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2\n | \n区域定位基站\n | \n15\n | \n台\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3\n | \n智能定位设备\n | \n150\n | \n台\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4\n | \n收发卡器 \n | \n1\n | \n个\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5\n | \nAPP应用(家长端)\n | \n1\n | \n套\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6\n | \n系统平台(管理端)\n | \n1\n | \n套\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7\n | \n辅材\n | \n1\n | \n批\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8\n | \n施工费\n | \n1\n | \n次\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 |
\n交货地点\n | \n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n | ||||
\n服务要求\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
\n验收标准\n | \n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
\n相关政策要求\n | \n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n |
1.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谈判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
五、开启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团结路晋剧团办公楼二楼。3.纸质响应文件叁份(一正贰副)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2.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四、响应文件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团结路晋剧团办公楼二楼。方式:线上开启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开标前供应商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3.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不予受理。1.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针织街16号9号楼5单元1602名称: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994839345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西路92号名称: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8-22316563.项目联系人: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8-223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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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n | \n预算金额\n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n(小写)¥56.88万元\n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n |
\n2\n | \n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n | \n是\n |
\n3\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n | \n否\n |
\n4\n | \n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n | \n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n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n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n |
\n5\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n |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n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1.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n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注:\n(1)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且要有审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扫描件或影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n(2)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中未注明有效期的,无论是否针对本项目开出,开出日期在提交本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视为有效)\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n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n4.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n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6.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n详见谈判公告要求,如有须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7.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n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n谈判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n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n(小写)¥10000\n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须将谈判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谈判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n收款单位: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开发区支行\n帐 号:14050110256200000487\n注:\n(1)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n(2)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n供应商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9.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n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n9.1查询地址:\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9.2查询截止时间:\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n9.3查询内容:\n“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n注:\n(1)第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n(2)第9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n |
\n6\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n文件\n | \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n★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n★3.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4.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n★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n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n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n10.服务方案;\n11.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n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n以上标“★”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n |
\n7\n | \n项目所属行业\n | \n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 制造业 \n |
\n8\n | \n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n | \n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n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n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n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n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n须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n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n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n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n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n8.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n如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n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无效。\n |
\n9\n | \n响应文件\n有效期\n | \n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n |
\n10\n | \n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n | \n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n |
\n11\n | \n谈判小组构成\n | \n本采购项目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n |
\n12\n | \n现场勘查\n | \n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n |
\n13\n | \n标前答疑\n | \n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n |
\n14\n | \n确定成交供应商\n | \n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n |
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电子响应须知附表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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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响应文件编制\n | \n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n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n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n |
\n2\n | \n电子响应文件解密\n | \n2.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n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n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n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n(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n(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谈判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n(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n |
\n3\n | \n其他\n | \n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n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n |
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并参加报价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2.定义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7谈判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6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等以及本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5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谈判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谈判公告》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3项)。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2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谈判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下载谈判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的谈判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谈判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谈判费用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谈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7.1谈判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7.谈判文件的内容二、谈判文件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发出通知(视为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6.通知5.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甲方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谈判公告;
7.5谈判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4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3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2、13项。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8.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下同)之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10.1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0.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编排顺序和系统要求,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1编排要求
10.3.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3.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条第7款。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0.3谈判保证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0.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谈判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3.4.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0.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0.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0.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中标(成交)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谈判报价10.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0.3.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4.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0.4.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报价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3.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4对响应文件中字迹模糊、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或签署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响应无效处理。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5.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5.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通知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5.解密14.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四、响应文件的解密、退回、开启
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退回15.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8.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8.3谈判小组成员和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谈判会议开启活动。18.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8.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7.3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人员总数的2/3。19.谈判小组组成五、采购程序和要求18.7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8.6授权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8.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6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19.5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谈判意见无效。19.4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9.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0.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0.2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标准和方法”,谈判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0.1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核,并签字确认。如谈判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0.响应文件的评审
C.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足的;B.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加“★”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要求中加“★”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0.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规格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0.7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经谈判小组成员认定符合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20.6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20.9响应文件如果未对谈判文件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的响应文件。H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F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E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21.谈判(询标)20.14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0.1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询标)。20.12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0.11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8项。20.10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服务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以加*号作为主要产品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供应商数量。
(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1.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1.3在谈判(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1.2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提交。21.1谈判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谈判(询标)。
22.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1报价原则22.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4)谈判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22.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2.2报价审核22.1.4提交的最终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2.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2.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
(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2.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2.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
23.1.3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价格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价格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在谈判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3.1.2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名。23.1.1谈判小组依据22.2.4确定的最终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需遵循下列原则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4)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24.1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24.编写评审报告23.2.1本次谈判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确定成交供应商23.1.5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23.1.4如本项目或本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谈判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23.1.3规定处理。
(六)评审结果,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三)评审程序和评定标准;(二)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5.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的、采用政策性因素进行价格扣除的报价等进行复核。25.评审复核24.3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2评审报告及评审结果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七)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名单及理由(本项目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6.4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资料。26.3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26.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谈判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谈判现场。26.谈判过程保密25.2复核中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相关部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5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9.2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29.1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9.成交结果公告(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公平行为的;
30.成交通知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1.成交服务费30.5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1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谈判确定的事项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在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合同文本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31.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1.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保密和披露32.7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2.6违反前五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4除谈判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4.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1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披露33.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3.1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保密
36.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6.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6.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询问八、询问和质疑
36.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6.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6.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6.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7.6提出质疑的日期。36.7.5必要的法律依据;36.7.4事实依据;36.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36.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6.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6.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6.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6.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6.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6.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6.9.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谈判,而于谈判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36.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6.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6.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6.13.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6.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6.11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成员协助答复质疑。36.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针织街16号9号楼5单元1602联系单位: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36.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相关部门。36.13.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7.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九、违约处罚联系电话:0358-2231656联系人:杜女士
(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谈判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谈判需求的;38.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7.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7.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9.谈判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谈判项目中参与谈判活动的,为所代理的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4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五)擅自终止谈判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谈判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三)违反规定确定谈判文件售价的;
4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1.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十、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谈判采购文件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谈判活动情况的;
42.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42.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1.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1.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1.2国家强制产品
42.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2.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2.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方法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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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n | \n营业执照\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n | \n1.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n1.2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1.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2\n | \n财务报告\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2.1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证明材料。\n2.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3\n | \n基本资质\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n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4\n | \n基本资质\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4.1纳税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等证明材料;\n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 )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n4.3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5\n | \n基本资质\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证明文件;\n5.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5.3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n5.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n5.5查询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n |
\n6\n | \n特定资质\n | \n对供应商提供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6.1提供谈判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应具备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n6.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7\n | \n基本资质\n | \n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7.1提供谈判保证金提交凭据;\n7.2谈判保证金须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8\n | \n基本资质\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n | \n8.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n8.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9\n | \n基本资质\n | \n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n | \n建议该部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其他证明文件。\n |
\n序号\n | \n类型\n | \n要求\n | \n要求说明\n |
\n1\n | \n商务资信\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n | \n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n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 |
\n2\n | \n商务资信\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n | \n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n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n |
\n3\n | \n报价\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n | \n3.1提供报价函;\n3.2报价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报价函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n |
\n4\n | \n报价\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n | \n4.1提供报价一览表;\n4.2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响应无效;\n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n |
\n5\n | \n商务资信\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n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服务要求等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n |
\n6\n | \n技术\n | \n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n | \n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n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n6.3对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n |
\n7\n | \n商务资信\n | \n政策性要求的审核\n | \n对照本部分第三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响应无效。\n |
\n8\n | \n商务资信\n | \n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n | \n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n |
\n9\n | \n技术\n | \n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n | \n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n |
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报价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谈判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所采购的其它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四、无效报价的情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1.交货时间:一、商务要求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
三、技术要求依据相关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所供设备符合国际标准、行业标准且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响应文件各项技术指标,即为验收合格。5.验收标准:4.质保期:1年3.款项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
乙方在山西鑫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技术指标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项名称\n | \n技术性能要求\n | \n单位\n | \n数量\n |
\n1\n | \n网络交换设备\n | \n1、≥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2个千兆光口\n2、支持半双工,全双工,自协商模式,支持MDI/MDI-X自适应\n3、交换容量:≥20Gbps\n4、包转发率:≥14.88Mpps\n5、MAC地址≥4K\n6、端口隔离开关支持\n7、流控开关支持\n8、电源100-240V AC\n9、网口:非POE款±4KV, POE款±6KV\n10、最大功耗≤130W\n11、PoE支持PoE/PoE+,最大PoE功率≤120W\n12、温度工作温度:0℃~45℃;存储温度:-40℃~70℃;\n湿度工作湿度:10%-90%,无凝结;存储湿度:5%~90% RH 无凝结\n | \n台\n | \n2\n |
\n2\n | \n区域定位基站\n | \n1.产品形态:不限(需满足实际场景)\n2.功能说明:配合定位设备进行定位,为系统提供定位区域的位置数据信息\n3.使用方式:单个基站可独立使用\n4. 接口 以太网接口、DC 3.5mm\n5. 供电方式 POE、DC12V,可灵活布置\n6.输出功率:<20dm\n7.设备功耗:<10W\n8.安装方式:壁挂、立杆、支架\n9.工作温度:-20~85℃\n10.工作湿度 0%~95%\n | \n台\n | \n15\n |
\n3\n | \n智能定位设备\n | \n支持基站/GNSS双模定位\n通信频段:支持LTE 4G 全网通及2.4G\n电池容量:≥450Mah\n待机时间:≥2个月\n★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8要求(水深1m,持续1h)。(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n备物理防拆、感应检测防拆功能。\n★定位精度≤8.5米。(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n定位频率支持自定义。\n支持即时定位。\n★支持锁扣异常开启或表带断裂后,可通过显示屏显示拆卸报警并向管理平台上报报警信息。(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n★可显示平台下发的通知信息。(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n★支持低电量报警功能。\n存储功能:防拆腕表应具备存储功能,能保存最近通知信息。\n支持离线存储,断网续传:在低质量网络环境下进行定位及报警数据存储,恢复网络后补发数据。\n工作温度:-20°C+55°C\n | \n台\n | \n150\n |
\n4\n | \n收发卡器\n | \n1. 供电方式:支持USB供电;\n2.通讯频段:支持13.56MHz;\n3.通讯距离(13.56MHz):≥5cm;\n4.响应时间:1秒;\n5.工作温度:-40℃~85℃;\n6.工作湿度:<95%。\n | \n个\n | \n1\n |
\n5\n | \nAPP应用(家长端)\n | \n1.本APP软件为学生家属使用。\n2.支持对学生进行行为监控。\n3.支持与平台系统即时通信(语音、文字、图片格式)。\n4.支持轨迹回放。\n | \n套\n | \n1\n |
\n6\n | \n系统平台(管理端)\n | \n1.平台采用x86私有云B/S架构设计。\n2.根据定位区域实景布局,对整体环境进行可视化实体建模,在软件界面直观展示定位区域环境。\n3.展示防拆腕表电量、拆卸状态、当前定位模式、在线状态等。\n4.支持人员档案编辑、导入。\n5.平台支持短消息编辑、下发,支持消息群发。\n6.★平台可对腕表定位频率进行远程设置,定位频率支持自定义。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n7.支持即时定位(响应时间小于5秒)\n8.★轨迹回放:人员活动轨迹查询。 \n9.报警管理:拆卸报警、越界报警、低电量报警、SOS求助报警等。\n10.★系统软件具备电子围栏功能,电子围栏设置支持两种方式:(1)通过行政区域直接选定;(2)自定义多边形进行划定。\n | \n套\n | \n1\n |
\n7\n | \n辅材\n | \n项目中配套的线材辅材(包括网线,水晶头,电线等辅材,支架等)\n | \n批\n | \n1\n |
\n8\n | \n施工费\n | \n项目施工费\n | \n次\n | \n1\n |
\n | \n | \n | \n | \n |
三、款项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人民币:二、合同总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具体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清单详见附件)。一、货物条款
六、交货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合同金额的5%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四、履约保证金:乙方将中标(成交)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在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经验收合格后,且供货期间能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乙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2、交货时乙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甲方验收乙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七、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九、乙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八、甲方责任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十、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2、响应文件1、谈判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电话:地址:地址: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章):乙方(章):3、谈判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行号:账号:开户银行: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
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商务、技术文件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6.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的产品彩页…………………………………………………………………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采购货物型号一致6.采购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4.报价一览表…………………………………………………………………3.报价函………………………………………………………………………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1.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10.服务方案…………………………………………………………………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资料…………………………………………………………………………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1.2供应商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1.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3.政策性要求………………………………………………………………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2)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中未注明有效期的,无论是否针对本项目开出,开出日期在提交本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视为有效)(1)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并且要有审计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扫描件或影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注:供应商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4.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详见谈判公告要求,如有需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6.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日期:
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谈判采购,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谈判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谈判采购工作中做到: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谈判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为维护本次谈判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谈判采购会议纪律。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谈判采购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谈判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部分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n\n\n\n\n\n | \n |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n\n\n\n\n | \n |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报价函3.报价函格式
8.保证遵守响应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谈判将被拒绝。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报价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谈判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未按响应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在谈判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E-mail: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谈判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响应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n | \n单位\n | \n品牌\n | \n规格型号\n | \n产地及制造商全称\n | \n单价\n | \n合价\n | \n质保期\n | \n交货时间\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报价:(大写) (小写)¥ \n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n | \n谈判文件商务要求\n | \n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n | \n说明\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数量\n | \n单位\n | \n谈判文件技术\n规范、要求\n | \n响应文件\n对应规范\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使用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金额\n | \n联系人\n | \n电话\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3.政策性要求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1.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格式自拟);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认证机构名录\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型号\n | \n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认证机构名称\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注: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注册商标\n | \n产品型号\n | \n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认证机构名称\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版软件承诺(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
《联合谈判协议书》格式(2)联合体谈判协议格式(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五)联合体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谈判)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各方:
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谈判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二、在本次谈判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谈判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谈判,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谈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谈判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附件1:质疑函范本第八部分相关附件20年月日20年月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投诉人: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附件2:投诉书范本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
地址:邮编:相关供应商:……被投诉人2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三、质疑基本情况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
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本表应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以保证及时退还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附件3:谈判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日期: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名 称\n | \n内 容\n | \n备 注\n |
\n项目名称\n | \n \n | \n \n |
\n项目编号\n | \n | \n |
\n供应商名称\n | \n \n | \n \n |
\n开户行\n | \n \n | \n \n |
\n账号\n | \n \n | \n \n |
\n大额支付行号\n | \n \n | \n \n |
\n联系人\n | \n \n | \n \n |
\n联系方式\n | \n \n | \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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