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新民市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3283593
标段(包)名称
新民市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328359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20
公示结束日期
2024-12-2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新民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艳娇
监督部门电话
13840476568
招标人
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人
王胜
电话
024-27627278
邮箱
4204809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人
李艳双
电话
15566005747
邮箱
lnjjzbxm@126.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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