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石材类)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5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石材类)
2、采购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预算: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三年总预算540万元。
二、采购内容
所采购的货物实际所需的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供货单和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
1.采购清单:
2.技术要求:
2.1花岗岩火烧板(包括盲道板、止步板)厚度厚度应满足要求,板材规格根据甲方要求切割,板面须经高温烧制。
2.2路沿侧石每条尺寸≥1000mm,为三面光,满足报价清单描述规格要求和项目实际需求。
2.3树池石为方形,规格为外框尺寸,四角必须加工成45°斜角,满足报价清单描述实际要求。
2.4所有石材必须材质均匀,质地强硬,颜色一致,无缺棱掉角,无瑕疵。
2.5石柱安装埋入地面以下深度为150mm-200mm,各类型石柱安装整齐一致。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所有产品规格尺寸、花色及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第一次送货前可提供所供产品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按标准提供所需产品并免费将产品及时送到(包括卸货)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签收前的保管。
4.所有供货单按要求准确填写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专门签收员签字认可。
5.质保、售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6.中标人在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7.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可交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查调解。
8.中标人负责其送货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四、验收标准
1.根据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合同期内单次结算验收采取简易程序验收,最后一次结算验收采取一般程序验收。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项目特别说明
1.完成时间及地点
1.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并负责清单中规定的相应产品安装;
1.2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采用集中供货或零星供货方式,分别由供货方或采购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所有货物材料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供货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格证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凭有效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2.3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履约期限,并根据实际采购情况重新组织招标确定供货单位,中标单位应当予以认可。
3.其他说明
3.1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三年内的物价上涨因素投报优惠率,在三年供货期内,采购人不进行材料价格调整。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安装(含施工辅材)、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合同三年一签。
3.3服务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3.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违规处理
定点单位在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供货资格,并予以通报:
4.1不按合同履约,出具虚假结算单据一个年度内累计达三次的;
4.2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出通报累计达三次的;
4.3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4.4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5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导致成果严重背离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或严重失实或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主管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4.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政维护材料定点供货单位采购(石材类)
2、采购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3、项目预算: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三年总预算540万元。
二、采购内容
所采购的货物实际所需的数量以采购人下达的供货单和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招标上限 价(元) | 备注 |
1 | 花岗岩火烧板(优质) | 3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94 | 核心 |
2 | 花岗岩火烧板盲道板(优质) | 3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08 | 核心 |
3 | 花岗岩火烧板盲道止步板(优质) | 3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18 | 核心 |
4 | 花岗岩火烧板(优质) | 4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04 | 核心 |
5 | 花岗岩火烧板盲道板(优质) | 4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18 | 核心 |
6 | 花岗岩火烧板盲道止步板(优质) | 4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28 | 核心 |
7 | 花岗岩火烧板(优质) | 5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20 | 核心 |
8 | 花岗岩火烧板盲道板(优质) | 5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34 | 核心 |
9 | 花岗岩火烧板盲道止步板(优质) | 5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44 | 核心 |
10 | 芝麻黑火烧板(优质) | 3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220 | |
11 | 芝麻黑火烧板(优质) | 4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240 | |
12 | 芝麻黑火烧板(优质) | 50mm厚200-9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260 | |
13 | 花岗岩锁边石(优质) | 80*100 | 米 | 23.2 | |
14 | 花岗岩锁边石(优质) | 100*100 | 米 | 25.6 | 核心 |
15 | 花岗岩锁边石(优质) | 100*120 | 米 | 26.8 | 核心 |
16 | 花岗岩锁边石(优质) | 120*120 | 米 | 30.6 | |
17 | 花岗岩锁边石(优质) | 150*150 | 米 | 48 | |
18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200*100 | 米 | 42 | 核心 |
19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250*100 | 米 | 58 | 核心 |
20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300*100 | 米 | 64 | |
21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200*120 | 米 | 44.5 | 核心 |
22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200*150 | 米 | 68.5 | 核心 |
23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250*150 | 米 | 78.8 | 核心 |
24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300*120 | 米 | 73.8 | |
25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300*150 | 米 | 90.4 | |
26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350*120 | 米 | 86.5 | |
27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350*150 | 米 | 89.6 | |
28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400*120 | 米 | 95.2 | |
29 | 花岗岩路沿侧石(优质) | 400*150 | 米 | 102 | |
30 | 普通树池石 | 120*150*1200-1250 | 条 | 62.4 | 核心 |
31 | 普通树池石 | 120*150*1400 | 条 | 75 | 核心 |
32 | 普通树池石 | 120*150*1500 | 条 | 78 | 核心 |
33 | 普通树池石 | 120*150*1600 | 条 | 84 | 核心 |
34 | 倒口树池石 | 200*200*1200 | 条 | 220 | 含安装、辅材 |
35 | 倒口树池石 | 200*200*1500 | 条 | 336 | 含安装、辅材 |
36 | 倒口圆形树池石 | 直径1米 | 套 | 768 | 含安装、辅材 |
37 | 条凳 | 1200*300*80 | 套 | 342 | 含安装、辅材 |
38 | 圆桌 | 直径1米 | 套 | 900 | 含安装、辅材 |
39 | 中国黑 | 20mm厚100-6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41.6 | |
40 | 枫叶红 | 30mm厚100-6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186.6 | |
41 | 枫叶红 | 50mm厚100-6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231.6 | |
42 | 金点绿面板 | 30mm厚200-6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314 | |
43 | 黄金麻荔枝面板 | 30mm厚200-600各种规格 | 平方米 | 224 | |
44 | 精品雨花石 | 10-20mm | 包 | 45 | |
45 | 石球 | 300*300 | 个 | 256 | 核心 |
46 | 石球 | 400*400 | 个 | 356 | 核心 |
47 | 石球 | 500*500 | 个 | 456 | 核心 |
48 | 石球 | 600*600 | 个 | 526 | 核心 |
49 | S型路缘石 | 150*350一体成型 | 米 | 175 | |
50 | 三角柱 | 190*620 | 根 | 135 | 若需安装,价格在优惠后价格基础上加80元/根。 |
51 | 三角柱 | 280*800 | 根 | 165 | |
52 | 圆柱 | 190*1000 | 根 | 165 | |
53 | 圆柱 | 280*1000 | 根 | 205 | |
54 | 圆柱 | 190*500 | 根 | 135 | |
说明: 1、本项目按实结算,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结算金额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确定固定单价,并最终以优惠后单价办理结算。 |
2.技术要求:
2.1花岗岩火烧板(包括盲道板、止步板)厚度厚度应满足要求,板材规格根据甲方要求切割,板面须经高温烧制。
2.2路沿侧石每条尺寸≥1000mm,为三面光,满足报价清单描述规格要求和项目实际需求。
2.3树池石为方形,规格为外框尺寸,四角必须加工成45°斜角,满足报价清单描述实际要求。
2.4所有石材必须材质均匀,质地强硬,颜色一致,无缺棱掉角,无瑕疵。
2.5石柱安装埋入地面以下深度为150mm-200mm,各类型石柱安装整齐一致。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所有产品规格尺寸、花色及质量应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第一次送货前可提供所供产品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按标准提供所需产品并免费将产品及时送到(包括卸货)指定地点。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签收前的保管。
4.所有供货单按要求准确填写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专门签收员签字认可。
5.质保、售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6.中标人在期限内,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加价。
7.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可交有资质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有关服务纠纷问题,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查调解。
8.中标人负责其送货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
四、验收标准
1.根据长县财发[202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合同期内单次结算验收采取简易程序验收,最后一次结算验收采取一般程序验收。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标准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项目特别说明
1.完成时间及地点
1.1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并负责清单中规定的相应产品安装;
1.2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需求采用集中供货或零星供货方式,分别由供货方或采购人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址。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所有货物材料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供货方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格证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经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凭有效发票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2.3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履约期限,并根据实际采购情况重新组织招标确定供货单位,中标单位应当予以认可。
3.其他说明
3.1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市场在三年内的物价上涨因素投报优惠率,在三年供货期内,采购人不进行材料价格调整。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输、装卸、安装(含施工辅材)、仓储、损耗等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费用),如在建设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合同三年一签。
3.3服务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3.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违规处理
定点单位在服务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供货资格,并予以通报:
4.1不按合同履约,出具虚假结算单据一个年度内累计达三次的;
4.2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被查出通报累计达三次的;
4.3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4.4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4.5因服务质量或其他问题导致成果严重背离行业技术标准或规范或严重失实或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主管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4.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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