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宝鑫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采煤沉陷区新材料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已完成施工费结算价款审核竞争性磋商
2023年07月25日 15: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采煤沉陷区新材料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已完成施工费结算价款审核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双鸭山市宝鑫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双鸭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 15: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63914444 | ||
采购单位 | 双鸭山市宝鑫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双鸭山市宝山区东保卫矿团结大街保全路原总务科办公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846991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信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698970000 |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采煤沉陷区新材料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已完成施工费结算价款审核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303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采煤沉陷区新材料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已完成施工费结算价款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XF23032;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采煤沉陷区新材料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项目前期已完成施工费结算价款审核;
(3)采购预算:无;
(4)最高限价:依据《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3]39号文件规定作为控制价;
(5)服务内容: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
(6)服务要求:1、根据实际审核内容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纸质版成果文件和电子版成果文件,且对所做出的成果文件付全部法律责任。2、须有足够人员配备,须有同类项目的成熟的工作经验及案例,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目标。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履约能力与响应文件中表述的能力明显不符,业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第一次发现,采购人给予警告警示,第二次发现采购人将取消其作服务资格。3、成交供应商应业务精湛、廉洁自律,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发生有违约、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服务资格,严重的将追究其责任。4、本次采购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纠纷,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功,应按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5、成交供应商须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不按照规定选聘员工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成交供应商根据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成交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因发生合并、分立、项目组织机构主要技术人员调整等变化,导致成交供应商难以胜任后续工作并不再符合成交条件的成交供应商实行自动退出动态管理。6、由采购人指定审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已审核项目不定期进行抽检。如发现存在重大偏差,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2%)的,将对该成交供应商已审核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审计费用,同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解除合同关系。黑龙江省外的潜在供应商若获得成交资格,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组织人员到岗工作。
(7)服务期限:30日历天出具成果文件;
(8)服务地点:双鸭山市宝山区;
(9)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10)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出具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递交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回避的范围内;(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同时还应配备至少3名注册造价师作为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企业为上述4人缴纳的连续不少于3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6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及相关证书;(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递交声明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鸭山市宝鑫公共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宝山区东保卫矿团结大街保全路原总务科办公楼
联系方式:13684699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信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河畔小区3号商服9号
联系方式:0469897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博
电 话: 1566391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