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太湖县晋熙镇东河路晋湖村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变卖)的公告
金额
334.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法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太湖县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

太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8日10时起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位于太湖县晋熙镇东河路晋湖村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标的物位于太湖县晋熙镇东河路晋湖村,房地产权利人:太湖县洁美净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土地证号:太土国用(2016)第0651号;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工业;土地终止时间:2066年4月29日;面积:5379.04㎡。地上建筑物情况:三间钢结构厂房面积:270㎡、1370.55㎡、399㎡,门卫室面积:30㎡,配电房及附属房面积:57㎡;地上附属物为水池、厕所、钢结构棚等。具体见附件《地上附属物情况调查表》。特别说明:1、抵押至申请执行人,现有变卖标的以现状整体变卖。变卖成交后,按变卖标的交付时的现状予以交付。本变卖标的的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2、因办理相关证书过户、登记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包含原产权人应缴纳的且票据开具原产权人名称的部分)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法院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及数额。3、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咨询了解,变卖成交后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4、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变卖款的处置;5、土地、厂房有租赁情况,租期至2023年3月。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变卖。

起拍价:3006900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 10000元,

评估价:334.1万元

二、变卖方式: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本院案件负责法官具体安排)。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变卖标的无明显瑕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向本院如实举报。

九、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全款缴纳至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结束后5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直接缴纳至太湖县人民法院案款账户(户名:太湖县人民法院,账号:1275800104001856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湖县支行营业部)

2、缴纳至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款项交齐后,由淘宝账户自动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承租情况,以及场地管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本院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4166023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5号太湖县人民法院

太湖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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