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8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x-mdzxxx-fw
预算金额18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绍龙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9884054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5
公告正文


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X-MDZXXX-FW)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4万元(预算金额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
工资及公司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此费用为2024年年度费用),招标人为建水县
面甸镇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84万元(预算金额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公司管理费
等全部费用,此费用为2024年年度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三、投标入资格要求
(001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


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
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无须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
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2.2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真实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
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真实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
材料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或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
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无须自行
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
稿,申请人无须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
进行评审);
1.6.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
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无须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服
务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
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 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
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磋商一览表中其
他一栏中写明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
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
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证》。 i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598169176@qq.com,方式:将以下资料盖章并扫描上传
至邮箱确认: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除外):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售价:4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盛世临安巅峰背后四合院2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盛世临安巅峰背后四合院2楼会议室
七、其他
完成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工作,工作内容为食堂日常运营管理
保洁、宿舍管理、安保等后勤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
地 址:建水县面甸镇马料河村委会马王庄村
联系人:王绍龙
电 话:0873-7821611
电子邮件:5981691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桓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盛世临安巅峰背后四合院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8988405458
电子邮件: 5980691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F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盏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将确认资料传至邮箱:598169176@qq.com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2024年03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MDZXXX-FW
项目名称: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4万元(预算金额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及公司管
理费等全部费用,此费用为2024年年度费用)
最高限价:公司管理费按实际派遣人员每人每月单价(包干价)300元计。


采购需求:完成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2024-
2026年度食堂、宿管等后勤人员劳务派遣工作,工作内容为食堂日常运营管理
保洁、宿舍管理、安保等后勤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
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无须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
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2.2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真实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真实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
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或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无须
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6.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
打印稿,申请人无须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评标委
员会进行评审);
1.6.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月至今)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
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


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无须自行提供,此项若有异常,由代理机构查询后
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次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
时对服务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
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磋商一
览表中其他一栏中写明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
2.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
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
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格式要求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不能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
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曰),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598169176@qq.com
方式:将以下资料盖章并扫描上传至邮箱确认: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
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除外);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售价:4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曰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盛世临安巅峰背后四合院2楼会议室
五、开启(竟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03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盛世临安巅峰背后四合院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
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O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水县面甸镇中心学校
地 址:建水县面甸镇马料河村委会马王庄村
联系方式:王绍龙0873-782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云南桓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盛世临安巅峰背后四合院
联系方式:李工/18988405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9884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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