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参数公示+2023-JLZLCC–W4005
金额
119.8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某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参数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
见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单位:河北石家庄某单位。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2023-JLZLCC-W4005)
三、采购需求概况
(一)拟采购物资概况:具体内容包含监控系统基础网络改造、监控控制中心升级改造、电子围栏、车辆测速、安防系统建设、车场监控系统。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预计交付时间:2023年9采购,签订合同1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四)交付地点:河北石家庄 。
(五)预算金额:119.86万元。
四、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6月5日-6月14日。
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二)提交方式:
(1)在线提交,在公示期内,将技术参数建议意见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意向公告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模块进行反馈;
(2)电子版资料: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到6272645@qq.com。邮件主题(某单位2023-JLZLCC-W4005函)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杭先生
联系电话:13273408978、15321903613
2023年6月5日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 计 采购时间 |
某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 具体内容包含监控系统基础网络改造、监控控制中心升级改造、电子围栏、车辆测速、安防系统建设、车场监控系统等。 | 见附件 | 119.86 | 2023年9月 |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
见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单位:河北石家庄某单位。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2023-JLZLCC-W4005)
三、采购需求概况
(一)拟采购物资概况:具体内容包含监控系统基础网络改造、监控控制中心升级改造、电子围栏、车辆测速、安防系统建设、车场监控系统。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三)预计交付时间:2023年9采购,签订合同1个月完成安装调试。
(四)交付地点:河北石家庄 。
(五)预算金额:119.86万元。
四、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6月5日-6月14日。
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逾期不予接受。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二)提交方式:
(1)在线提交,在公示期内,将技术参数建议意见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意向公告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模块进行反馈;
(2)电子版资料: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和意见建议书(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到6272645@qq.com。邮件主题(某单位2023-JLZLCC-W4005函)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杭先生
联系电话:13273408978、15321903613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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