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朝海淀科创园项目加固胶采购询价函
金额
14.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095690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朝海淀科创园项目加固胶采购询价函
询价编号:ZJJZ-KCYXM-JGJCG-2024-010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朝中交海淀科创园(北京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10号院装修改造项目)5号院一期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项目由五号院与十号院两个地块组成,其中五号院地块东至花园)路、西至北影小区、南至庚坊国际大厦、北至花园路五号院北区;十院号地块东至花园路八号院、西至花园路、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二零一工厂附属医院、北至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机教学研究所建设方:北京一二零一印刷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 44797平方米,其中5号院用地面积:43484.447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40629.855 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 2854.592平方米,工期203天。
北京市货车限行规定:一、对于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海淀科创园项目晚八点至早八点工地无法卸车,必须白天卸车。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海淀区花园路北三环5号、10号院。根据北京市交通规定供应商在满足甲方需要到场时间的前提下,自行安排进出入时间。
1.2询价内容:
二、投标报价
2.1 报价的综合单价为物资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含厂内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压车费(1天)、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
2.2特殊倒锥形胶粘型锚栓实行固定单价,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三、结算方式
3.1需方按月结算当期货款,结算数量以需方清点验收数量为准。
3.2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四、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无预付款。
需方按月(每月16-20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待供货完毕材料且供应锚栓全部验检测合格之后支付至97%,累计结算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24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2.需方使用银行转账或使用不超过一年的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交E信、华融E链、中企云链、人民金服等)、中交保理、应付账款保理、信用证等银行产品支付货款,如需方以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计量方式
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供需按照按清点数量和称重复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供需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号见证取样3件,每件每组分称取500g,并接相同组分予以混匀后送检独立检验机构复检。检验时,每一项目每批次的样品制作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批号、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的前提下,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进场见证复验报告,以及抗冲击剥离试件破坏后的残件。
六、质量要求
6.1供方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要求》GB50728-2011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需方业主和监理对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6.2产品质量满足胶体性能、粘接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老化能力、对冻融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盐雾作用、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的试验标准要求。
6.3加固胶到场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应参考规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旅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第44章节要求对植筋胶进行复检。
6.4加固工程使用的A级环氧植筋、A级粘钢胶,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结构胶粘剂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品种、级别、批号、包装、中文标志、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应对其钢钢拉伸抗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性他指标以及该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对拉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建筑加固用的粘钢和料贴纤维复合材的结构胶粘剂,尚应进行抗冲击剥高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所有复验结果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结构加固设讲规范》GB50367及规范的要求.
6.5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产品:
1.过期或出厂日期不明
2 包装破损、批号涂毁或中文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
3.掺有挥发性溶剂或非反应性稀释剂
4.固化剂主成分不明或固化剂主成分为乙二胺
5.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6.以“植筋粘钢两用胶”命名。
注:过期胶粘剂不得以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为依据而擅自延长其使用期限。
6.6产品质量要求:中岩科技、天力信、卡本或相当于技术标准。
七、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3日9:20至2024年9月7日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下载询价函。
八、报价单的递交
8.1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7日10:00至2024年9月9日10:00。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8.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淀科创园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于变变
电 话: 15836244976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科创园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结构胶
96000
千克
2
锚栓用化学锚固胶
50000
支
询价编号:ZJJZ-KCYXM-JGJCG-2024-010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朝中交海淀科创园(北京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10号院装修改造项目)5号院一期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项目由五号院与十号院两个地块组成,其中五号院地块东至花园)路、西至北影小区、南至庚坊国际大厦、北至花园路五号院北区;十院号地块东至花园路八号院、西至花园路、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二零一工厂附属医院、北至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机教学研究所建设方:北京一二零一印刷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 44797平方米,其中5号院用地面积:43484.447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 40629.855 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 2854.592平方米,工期203天。
北京市货车限行规定:一、对于北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海淀科创园项目晚八点至早八点工地无法卸车,必须白天卸车。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海淀区花园路北三环5号、10号院。根据北京市交通规定供应商在满足甲方需要到场时间的前提下,自行安排进出入时间。
1.2询价内容: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植筋胶 | A级环氧 | 支 | 50000 | 2024/8/30 | 海淀科创园项目施工现场 | |
粘钢胶 | AB组 | 千克 | 96000 | 2024/8/30 | | |
合计 | | | 146000 | | | |
二、投标报价
2.1 报价的综合单价为物资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含厂内检测费)、包装费、运杂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压车费(1天)、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
2.2特殊倒锥形胶粘型锚栓实行固定单价,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三、结算方式
3.1需方按月结算当期货款,结算数量以需方清点验收数量为准。
3.2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四、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无预付款。
需方按月(每月16-20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待供货完毕材料且供应锚栓全部验检测合格之后支付至97%,累计结算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24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2.需方使用银行转账或使用不超过一年的承兑、供应链金融产品(中交E信、华融E链、中企云链、人民金服等)、中交保理、应付账款保理、信用证等银行产品支付货款,如需方以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计量方式
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供需按照按清点数量和称重复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供需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检验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号见证取样3件,每件每组分称取500g,并接相同组分予以混匀后送检独立检验机构复检。检验时,每一项目每批次的样品制作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在确认产品批号、包装及中文标志完整的前提下,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进场见证复验报告,以及抗冲击剥离试件破坏后的残件。
六、质量要求
6.1供方提供的产品需满足《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要求》GB50728-2011的相关要求,同时满足需方业主和监理对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6.2产品质量满足胶体性能、粘接能力、热变形温度、不挥发物含量、耐湿热老化能力、耐热老化能力、对冻融能力、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耐盐雾作用、耐碱性介质作用、耐酸性介质作用的试验标准要求。
6.3加固胶到场后,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应参考规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旅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第44章节要求对植筋胶进行复检。
6.4加固工程使用的A级环氧植筋、A级粘钢胶,应按工程用量一次进场到位。结构胶粘剂进场时,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对其品种、级别、批号、包装、中文标志、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出厂检验报告等进行检查同时,应对其钢钢拉伸抗剪强度、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等三项重要性他指标以及该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对拉震设防烈度为7度及7度以上地区建筑加固用的粘钢和料贴纤维复合材的结构胶粘剂,尚应进行抗冲击剥高能力的见证取样复验:所有复验结果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结构加固设讲规范》GB50367及规范的要求.
6.5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下列结构胶粘剂产品:
1.过期或出厂日期不明
2 包装破损、批号涂毁或中文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复印件
3.掺有挥发性溶剂或非反应性稀释剂
4.固化剂主成分不明或固化剂主成分为乙二胺
5.游离甲醛含量超标
6.以“植筋粘钢两用胶”命名。
注:过期胶粘剂不得以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为依据而擅自延长其使用期限。
6.6产品质量要求:中岩科技、天力信、卡本或相当于技术标准。
七、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3日9:20至2024年9月7日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下载询价函。
八、报价单的递交
8.1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7日10:00至2024年9月9日10:00。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8.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海淀科创园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于变变
电 话: 15836244976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科创园海淀区花园路5号院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结构胶
96000
千克
2
锚栓用化学锚固胶
50000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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