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采云]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8s[2023]4742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兰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艳玲0993-66598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8S[2023]4742号
2、项目名称: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元
5、最高限价:1500000元
6、采购需求: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新疆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供应商可通过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河子市
项目联系人:兰娇
联系方式:0993-2017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联系方式:0993-665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玲、谢芳
电话:0993-6659889、13579749889、13999535686
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8S[2023]4742号
2、项目名称: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元
5、最高限价:1500000元
6、采购需求: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新疆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供应商可通过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操作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河子市
项目联系人:兰娇
联系方式:0993-2017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联系方式:0993-665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玲、谢芳
电话:0993-6659889、13579749889、1399953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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