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耕地解冻解扣费用服务项目
金额
5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耕地解冻解扣费用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 大祥财采计【2023】000002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邵阳市翰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耕地解冻解扣费用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大祥财采计【2023】000002
(3)项目内容: 耕地解冻解扣费用服务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杨骁勇 。
(6)联系电话: 17711791818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595000.00元
大写: 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支付前期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60%。合同任务地块完成测量或者根据省厅举证规则不需测量但完成举证资料收集、整理的,待指标解冻解扣移入指标库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
3.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
乙方违约: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拖期的,造成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延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5 月 16 日。总日历天数: 60 天。
(2)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3)方式: 送货上门
(4)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要。
(5)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
5.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
(2)验收方式: 项目服务后通知甲方验收 。
(3)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谈判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甲方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乙方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副本 壹 份,政府采购中心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3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17711791818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阳北塔支行
账 号 :81000035003700000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备案部门签名: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 大祥财采计【2023】000002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邵阳市翰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耕地解冻解扣费用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大祥财采计【2023】000002
(3)项目内容: 耕地解冻解扣费用服务
(4)是否分包: 否 。
(5)项目负责人: 杨骁勇 。
(6)联系电话: 17711791818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595000.00元
大写: 伍拾玖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支付前期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60%。合同任务地块完成测量或者根据省厅举证规则不需测量但完成举证资料收集、整理的,待指标解冻解扣移入指标库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
3.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
乙方违约: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拖期的,造成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延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完成日期: 2023 年 5 月 16 日。总日历天数: 60 天。
(2)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3)方式: 送货上门
(4)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需要。
(5)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
5.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
(2)验收方式: 项目服务后通知甲方验收 。
(3)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谈判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甲方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乙方执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副本 壹 份,政府采购中心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3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自然资源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17711791818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邵阳北塔支行
账 号 :81000035003700000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备案部门签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