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令700号)及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规定,为搭建有效的就业双选平台,更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承办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人力资源市场宣传推广及部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现邀请符合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前来参与竞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项目
二、 项目单位:
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 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四、 项目概算 :
28万元整;投标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概算,否则视作废标处理。
五、 项目类别:
政府购买服务类
六、标段划分:
共分1个包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递送 :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2日17:30分止
2、投标文件:共计7套(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1楼1119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1楼会议室
3、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建荣 联系电话:0561-3030840
地址: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1楼1119室
附件:1、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2、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采购需求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的;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资信、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 100 分。评审程序如下:
1、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4%,商务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1%,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技术及商务部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商务部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及资信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
5、得分汇总
(1) 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 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九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业绩承诺函仅用于评审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
第十条 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先;如同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十四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附件:2
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令700号)及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规定,为搭建有效的就业双选平台,更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承办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人力资源市场部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招聘会服务
1.1 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1.2标方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活动安排开展2023-2024年相关专项活动。举办招聘会场次依据上述活动方案从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原则上不少于50场(当年招聘计划由上年年底下达)。每场参会单位不少于50家,招聘岗位500个以上;进场求职人数:不少于500人/场。
★1.3网络招聘及直播带岗服务。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等平台常年开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及隔空送岗服务(全年不少于50场次,每场次不少于35家,招聘岗位500个以上,其中直播带岗不少于6次、隔空送岗不少于6次),其中大型(专场)网络招聘不少于5次,大型直播带岗不少1次,隔空送岗不少于1次。
1.4中标方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做好维护好日常招聘会的宣传、举办、秩序、安全等工作,出现意外或紧急情况需及时妥善处理。维护市场设备,保障环境整洁。
1.5中标方收集招聘信息、跟踪招聘结果。
2.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1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跟踪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
★2.2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安徽省公共招聘网(淮北站)”“淮北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平台及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招聘工作的正常运行、管理和考核,及时在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岗位信息,汇总相关平台后台数据,按时形成上报公共就业专项活动等各类招聘会总结及报表。
★2.3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淮北市各类经济园区重点企业的月度空岗数据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形成月度空岗报告;开展企业问卷调查、企业走访、劳动力资源调查、行业抽样调查等工作。
★2.4根据采购方要求,对服务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兑现补贴,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意率。
★2.5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展濉溪县、市煤化工基地“五群十链”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摸排、招聘会邀请及企业用工和人才推荐等服务工作,按月将摸排情况上报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濉溪县、煤化工基地“五群十链” 具体企业名单由人社部门提供,年度内“五群十链”满意度不低于90%。
★2.6中标人须提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在淮北市境内成立分支机构并完成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的承诺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其他(按要求提供)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1-3季度末考核合格后按季支付当期总款项的20%,在年末考核合格后支付当期总款项的40%,具体支付金额根据每季度考核分值进行支付。注:(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淮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服务期为12个月。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期合同,合同每季度一签,每次三个月。
七、其他说明
★1.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服务期内通过各种招聘方式为淮北市各类经济园区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1200人,其中为“五群十链”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70%,以推荐到企业录用人员名单为准。在此基础上如中标方多解决企业用工,则可按相关规定另行奖励。
★2.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在服务期内保证更好促进“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在淮北市的推广和使用,进一步加强“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运行和管理,目标任务由上年年底下达。
★3.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驻现场,服从采购方管理,接受采购方业务培训,文明服务。
4.服务人员成本测算不得低于淮北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测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职工福利按国家要求执行。
5.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招聘会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6.服务期内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内的相关运营费用(相关办公设施物品、宽带、电话及市场设备非正常损坏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7.项目不允许转包,但经采购方同意,可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完成,如宣传展板、新媒介的设计和制作、会场布置等。
8.中标方在发布任何对外宣传信息时须经过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9.所属员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劳动争议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10.服务期间,采购方根据《项目运行季度考核表》(附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的相关内容,由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中标方服务按季度进行考核,得出考核分值。每季度考核扣分在0-10分(含)的,全额支付该全年服务费用;考核扣分超出10分(不含)的,对每超出1分按5000元/分扣减服务费用,对考核扣分超出20分的将终止服务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运行季度考核表
考核单位:
注:检查结果一栏填写被扣分值。
一、 项目名称:
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项目
二、 项目单位:
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 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四、 项目概算 :
28万元整;投标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概算,否则视作废标处理。
五、 项目类别:
政府购买服务类
六、标段划分:
共分1个包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递送 :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2日17:30分止
2、投标文件:共计7套(加盖公章)
3、报名地点: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1楼1119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1楼会议室
3、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建荣 联系电话:0561-3030840
地址: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1楼1119室
附件:1、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2、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采购需求
2023年7月27日
附件:1
招标综合评标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三条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四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价格、性能、质量、服务及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五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标委员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的;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六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独立进行评定。
第八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资信、价格及相应的分值权重,满分为 100 分。评审程序如下:
1、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购买服务项目 资格审查表 | ||||
资格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即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
3 | 淮北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 | 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4 | 响应函 | 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 | 按照规定格式 |
5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 | 按照规定格式 |
6 | 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数量符合投标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 胶装成册,活页式装订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7 |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 “★”“必须”等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
8 | 响应报价 | 最终招标响应报价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手写报价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 不满足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
9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10 | 其他 | 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 | |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2、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
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4%,商务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1%,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5%。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审要点及说明 |
招标响应报价(15) | 报价(15)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招标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5 |
技术(54) | 服务方案(20) |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人力资源招聘管理服务方案整体上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及服务的便捷性进行综合比较打分,优得20分;良得10分;一般得3分;差和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招聘会、公共就业服务的活动安排和规划等 |
服务要求(13) | 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得11分,每少响应重要指标一项扣除1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指标每项加1分,其他指标每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 |
项目人员(15) | 根据招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的得5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项目人员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5人或未提供社保证明的不得分。 招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固定成人员为5人,每增加1人加0.5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最高加5分。 招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固定成人员中持有人力资源相关证书或所学专业为人力资源专业的,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加5分。 | |
管理制度(2) | 招标响应供应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培训体系的得2分,无不得分。 | |
组织架构(2) | 招标响应供应商有完整的组织架构(组织机构内部设置完整,运营模式规范清晰)得2分,不完整得1分,无则不得分。 | |
应急预案(2) | 根据本项目管理服务规律和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提出应急管理预案。预案健全,设计优秀,处理适宜的得2分;预案设计一般的得1分;没有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可行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31) | 投标人业绩(21) | 1、招标响应供应商承办过经县(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招聘会的(包含直播带岗),且参会企业在50家或直播带岗5家及以上的,得3分;参会企业数在100家或直播带岗10家及以上的,得4分;参会企业数在200家或直播带岗20家及以上的,得6分;(以上需在标书业绩描述页面提供该场县(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备案证明、项目名称、地址及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招聘会签到表、现场图片等佐证材料)。 2、招标响应供应商承接过本地县(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公共就业专项招聘会服务的,得5分;(以上需在标书业绩描述页面提供与业主单位的协议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项目名称、地址及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招聘会签到表、现场图片等佐证材料) 3、招标响应供应商2021年7月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开展过职业介绍的,且为单个企业成功介绍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每家得1分,最多得8分。(需提供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就业单位联系电话,花名册需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4、招标响应供应商建立有本地劳务合作基地,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得2分。(需提供劳务基地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及劳务合作基地相关业务成果佐证材料,无劳务合作基地相关业务成果的不得分) |
自有宣传平台(10) | 1、招标响应供应商开办自有专业招聘服务类网站的得2分;该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5000、50000的得3分;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3000、30000的得2分;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1000、10000的得1分;该网站企业、个人用户数<500、5000的不得分。(需提供与供应商的从属关系、网站域名等证明材料,相应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网站注册用户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招标响应供应商主办有微信公众号得2分;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5万的得3分,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3万的得2分,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1万的得1分,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 < 1万的得0分。(需提供公众号账号主体的页面截图、微信公众号腾讯官方网站上该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页面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4、技术及商务部分的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商务部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技术及资信的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
5、得分汇总
(1) 将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2) 按照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出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九条 评委独立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投标供应商的得分分值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投标业绩承诺函仅用于评审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
第十条 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先;如同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十四条 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附件:2
购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采购需求
一、项目介绍: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令700号)及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规定,为搭建有效的就业双选平台,更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解决企业用工需求,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家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承办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人力资源市场部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总体服务要求
1.招聘会服务
1.1 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1.2标方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活动安排开展2023-2024年相关专项活动。举办招聘会场次依据上述活动方案从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原则上不少于50场(当年招聘计划由上年年底下达)。每场参会单位不少于50家,招聘岗位500个以上;进场求职人数:不少于500人/场。
★1.3网络招聘及直播带岗服务。中标方根据采购方要求,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等平台常年开展网络招聘、直播带岗及隔空送岗服务(全年不少于50场次,每场次不少于35家,招聘岗位500个以上,其中直播带岗不少于6次、隔空送岗不少于6次),其中大型(专场)网络招聘不少于5次,大型直播带岗不少1次,隔空送岗不少于1次。
1.4中标方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做好维护好日常招聘会的宣传、举办、秩序、安全等工作,出现意外或紧急情况需及时妥善处理。维护市场设备,保障环境整洁。
1.5中标方收集招聘信息、跟踪招聘结果。
2.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1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跟踪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
★2.2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安徽省公共招聘网(淮北站)”“淮北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平台及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招聘工作的正常运行、管理和考核,及时在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岗位信息,汇总相关平台后台数据,按时形成上报公共就业专项活动等各类招聘会总结及报表。
★2.3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淮北市各类经济园区重点企业的月度空岗数据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形成月度空岗报告;开展企业问卷调查、企业走访、劳动力资源调查、行业抽样调查等工作。
★2.4根据采购方要求,对服务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兑现补贴,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意率。
★2.5根据采购方要求,开展濉溪县、市煤化工基地“五群十链”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摸排、招聘会邀请及企业用工和人才推荐等服务工作,按月将摸排情况上报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濉溪县、煤化工基地“五群十链” 具体企业名单由人社部门提供,年度内“五群十链”满意度不低于90%。
★2.6中标人须提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在淮北市境内成立分支机构并完成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的承诺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其他(按要求提供)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1-3季度末考核合格后按季支付当期总款项的20%,在年末考核合格后支付当期总款项的40%,具体支付金额根据每季度考核分值进行支付。注:(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淮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服务期为12个月。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期合同,合同每季度一签,每次三个月。
七、其他说明
★1.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服务期内通过各种招聘方式为淮北市各类经济园区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1200人,其中为“五群十链”企业解决用工不少于70%,以推荐到企业录用人员名单为准。在此基础上如中标方多解决企业用工,则可按相关规定另行奖励。
★2.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在服务期内保证更好促进“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在淮北市的推广和使用,进一步加强“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运行和管理,目标任务由上年年底下达。
★3.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驻现场,服从采购方管理,接受采购方业务培训,文明服务。
4.服务人员成本测算不得低于淮北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规定测算,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职工福利按国家要求执行。
5.中标方须根据采购方要求,做好招聘会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等工作。
6.服务期内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内的相关运营费用(相关办公设施物品、宽带、电话及市场设备非正常损坏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7.项目不允许转包,但经采购方同意,可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他人完成,如宣传展板、新媒介的设计和制作、会场布置等。
8.中标方在发布任何对外宣传信息时须经过采购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9.所属员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劳动争议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10.服务期间,采购方根据《项目运行季度考核表》(附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的相关内容,由淮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中标方服务按季度进行考核,得出考核分值。每季度考核扣分在0-10分(含)的,全额支付该全年服务费用;考核扣分超出10分(不含)的,对每超出1分按5000元/分扣减服务费用,对考核扣分超出20分的将终止服务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运行季度考核表
考核单位:
项目 | 考核内容 | 检查结果 |
业务完成情况考核 | 15.1 1、未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15.2 2、未及时跟踪企业招聘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
15.3 3、未按规定开展招聘会活动的,每次扣20分。 | | |
15.4 4、未按要求及时开展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等平台正常运行和管理的,每次扣2分。 | | |
15.5 5、未配合做好各类园区企业月度空岗统计、分析、报送,未形成月度空岗分析报告的,每次扣5分。 | | |
15.6 6、未按要求完成按月、季度形成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报告和淮北市用工状况报告的,扣5分。 | | |
15.7 7、未开展或不及时开展求职人员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推荐、失业人员跟踪调查、系统录入等市场服务,每次扣2分。 | | |
15.8 8、不按采购方要求开展企业问卷调查、行业抽样调查、“五群十链”企业用工变动监测等工作的及规定区域内“五群十链”企业满意度低于90%,每项扣10分。 | | |
15.9 9、未按要求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及公共就业服务宣传推广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 | |
15.10 10、未按要求完成或未及时完成市场招聘相关报表和相关平台数据上报、统计、总结工作的,每次扣5分。 | | |
15.11 11、未经采购方审核,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 | |
12、根据《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每季度对日常招聘会场次、参会求职人员及解决用工人数进行考核: 完成或超过季度目标任务的,全额支付年度费用;完成目标任务80%的,支付年度费用的70%;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0%的,支付年度费用的40%。做好“安徽公共招聘网”淮北站在淮北市的推广和使用,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扣减年度费用的10%。 | (根据后台软件数据进行考核) | |
13未按要求展大型(专场)网络招聘、直播带岗和隔空送岗服务的每场次扣除5000元服务费。 | | |
15.12 14、合同期内为淮北市内各类园区企业推送人员上岗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按照每少100人予以扣减3000元。须提交录用人员花名册,花名册需经就业单位或其人力资源行政部盖章确认。 | 该项为全年考核 | |
服务情况考核 | 15.13 1、统一服装,微笑服务,礼貌用语,如发现会场有不文明行为必须及时劝导的,未按要求的每项扣2分/次。 | |
15.14 2、坚守岗位,接待热情,有求必应,记录完整,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
3、处理投诉不及时、不得当,因管理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未按要求的每项扣10分/次。 | | |
4、每月做好工作计划与总结,以书面形式报业主,保证工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
5、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秩序维护工作,做好整个会场的秩序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劝导,及时疏通或疏散拥挤人群,防止踩踏等事件发生,出现意外或紧急情况需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
6、做好保洁工作,对现场产生的烟头、烟盒、纸屑、口香糖等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会场无明显垃圾。未按要求的每项扣2分/次。 | | |
7、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以防紧急或意外事件发生。未按要求的每项扣5分/次。 | | |
考核结果 | | |
注:检查结果一栏填写被扣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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