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8]43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84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主线段起于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白鹤桥,与南大梁高速公路对接,止于成都绕城高速螺蛳坝枢纽互通,路线全长215.697公里。主线设置桥梁25832.708米/148座,其中特大桥5723.34米/4座,大桥15687.085米/61座,中桥3953.263米/63座,小桥469.02米/20座;设置隧道10469米/9座,其中特长隧道3832.5米/1座,长隧道3315.5米/2座,中、短隧道3321.0米/6座;新建或改造通道及涵洞共计835道;设置互通式立交24处(其中枢纽互通8处),其中原位改扩建互通15处,新增互通6处,移位新建互通3处;设置分离式车行立交45处,天桥55座。
2.2  技术标准
主线起点至韩家湾段(30.350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0米;韩家湾至清泉段(166.621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0米;清泉至终点段(18.726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双洞八车道隧道建筑限界18.25×5米,双洞六车道隧道建筑限界14.5×5米,既有隧道改建段双车道隧道建筑限界12.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或二级公路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路面结构型式采用改性沥青马蹄脂 SMA-13 上面层+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20C 中面层+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 下面层+沥青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级配碎石垫层。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中心试验室的工作。
(1)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含房建工程、机电工程)等的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中心试验室服务内容:
①检测单位对本项目承担施工自检及监理抽检任务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构建本项目检测管理制度及工作体系;协助发包人开展工地试验室的验收及现场检测项目方案的审定;开展本项目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处理本项目质量检测争议;在建设过程中开展质量分析,提供出对质量管控的建议等工作。
②开展必要的验证性试验和随机抽检,抽检数据可作为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数据。
本次招标划分为 3 个标段,标段号为:JGJC2、JGJC3、JGJC4,对应施工标段及主要工程内容表见附表一。
2.4服务期限
(1)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期:交工验收检测的过程检测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同步,即标段开始施工至交工验收后结束;交工验收集中检测要求在收到发包人的检测通知后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
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要求在收到检测通知后10天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桥梁荷载试验快报和正式检测报告。
(2)中心试验室服务期:中心试验室服务期与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步;在本项目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本项目中心试验室服务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并具有市场监管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JGJC2、JGJC3标段:①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或监理试验室项目或中心试验室项目(一个合同内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及隧道)。
②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梁荷载试验项目(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JGJC4标段:①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或监理试验室项目或中心试验室项目(一个合同内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及桥梁)。
②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梁荷载试验项目(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3.1.4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1.5信誉要求((1)至(3)项以招标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公路建设市场”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即:
(1)如果检测单位在本项目中已承担对应标段的施工或施工监理或施工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详见附表二);
(2)如果检测单位在本项目中与已承担对应标段的施工或施工监理或施工监理试验室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14 日00:00起至2023年 2  月 6  日10:30,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方式二: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年 2  月 6  日上午10:0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6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1)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582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电话:028-84727187 
传真:028-8472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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