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阳市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水质在线比对自主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单位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招标方式
自主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监测内容
对全市18个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在线比对,并提供比对监测报告;频次:1年4次,比对监测因子:水温、pH、浊度、溶解氧、电导率、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共9项。
(二)结果质量控制及要求
1、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和《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比对工作方案》(总站水字〔2018〕261号)要求进行,在不违反监测规范的前提下,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后 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书面和电子版的检测报告。提供材料如下:
(1)检测报告(包含质量控制报告);
(2)原始记录复印件。
2、质控要求:中标人接受采购人针对此项目范围内容开展的质量监督(发放密码质控样、现场检查等),要求精密度、准确度合格率≥95%。
3、保密要求:中标人必须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中标人在开展监测过程中不按照时限要求及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或出具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或涉嫌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取消中标人监测服务资格,追究中标人经济赔偿责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1年。
四、评分标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通过省级及以上CMA监测资质认定,并具有采购项目的检测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近三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录。
须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4、建有独立实验室(如为自有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5、提供为履行本项目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单位应标之承诺与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同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综合评审表
综合评审表见下表。
综合评审表
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3、以上评审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按照《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费用由中标单位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资金预算:12万元以内,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委托监测数量为准,总额不超过中标价格。
六、投标时间及要求
1、投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17:00后不再接受投标;
2、投标地点: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号14楼1411室);
3、联系人:孙小红 联系电话:0558-2267727;
4、投标资料: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报价单、资信、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服务保障、监测方案、资质、承诺函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方式:邮寄或人工投递;
6、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中标人需与采购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3、投标文件需提供目录、注明页码,便于评标打分。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24年4月23日
附:
阜阳市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情况一览表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招标方式
自主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监测内容
对全市18个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在线比对,并提供比对监测报告;频次:1年4次,比对监测因子:水温、pH、浊度、溶解氧、电导率、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共9项。
(二)结果质量控制及要求
1、按照《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15-2017)和《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比对工作方案》(总站水字〔2018〕261号)要求进行,在不违反监测规范的前提下,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后 1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书面和电子版的检测报告。提供材料如下:
(1)检测报告(包含质量控制报告);
(2)原始记录复印件。
2、质控要求:中标人接受采购人针对此项目范围内容开展的质量监督(发放密码质控样、现场检查等),要求精密度、准确度合格率≥95%。
3、保密要求:中标人必须对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中标人在开展监测过程中不按照时限要求及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或出具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或涉嫌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取消中标人监测服务资格,追究中标人经济赔偿责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1年。
四、评分标准
(一)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服务商通过省级及以上CMA监测资质认定,并具有采购项目的检测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近三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录。
须提供无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4、建有独立实验室(如为自有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为租赁场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5、提供为履行本项目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单位应标之承诺与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同一独立法人单位。
(二)综合评审表
综合评审表见下表。
综合评审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标内容及标准 | |
投标报价 | 1 | 投标报价 (2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采购人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除外)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评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企业综合实力 | 1 | 企业综合实力(18分) | 一、设备 投标人具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FS)、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液质联用仪(LC-MS/MS)、气相色谱仪(GC)、离子色谱仪。 以上设备全部具备的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提供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设备在有效期内校准或检定证书复印件。 二、人员 1、供应商授权签字人必须为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 2、团队人员配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环保及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满分2分; (2)具有环保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名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为评审依据;退休人员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以上同一人满足多项条件的,以得分高为准,不可重复得分;持证人员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专业指: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化学。 |
2 | 业绩 (20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0分。 备注:招标项目需须提供中标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认可) | |
3 | 应急处理能力 (12分) | 为了保证样品在有效的保质期内,投标人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注册地址(出发点),距离招标人办公地(终点)的距离: 1、在3.5小时(含)内到达的得12分; 2、在3.5小时-4小时内(含)可到达的,得6分; 3、超过4小时到达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
4 | 技术方案 (20分) | 一、监测方案及质量控制措施。必须针对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监测方案中的工作思路是否清晰、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体、是否提交现场工作资料等评分,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1、方案完整、详细有效,能较好保证监测质量的,得10分; 2、方案较为完整、详细有效,能基本保证监测质量的,得5分; 3、方案基本完整、质控措施有偏差,不影响监测质量的,得3分; 4、方案较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二、项目管理方案。根据项目管理方符合采购需求的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分。评分细则如下: 1、管理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 2、管理方案内容完备科学且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5分; 3、管理方案内容有偏差、欠缺,基本满足项目实施的,得3分; 4、管理方案较差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 |
5 | 检测能力 (10分) | 1、投标人具备CMA资质认定检测的能力范围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检测参数,具有109项得6分,100-108项得3分,其他不得分。 2、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水质检测类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合格的,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4分。 |
注:1、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3、以上评审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原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1、资金来源:按照《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及决策支持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费用由中标单位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
2、资金预算:12万元以内,最终支付金额以实际委托监测数量为准,总额不超过中标价格。
六、投标时间及要求
1、投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17:00后不再接受投标;
2、投标地点: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100号14楼1411室);
3、联系人:孙小红 联系电话:0558-2267727;
4、投标资料: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报价单、资信、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服务保障、监测方案、资质、承诺函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方式:邮寄或人工投递;
6、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中标人需与采购单位进行充分沟通了解需求;
2、投标单位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
3、投标文件需提供目录、注明页码,便于评标打分。
阜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2024年4月23日
附:
阜阳市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地 | 备注 |
1 | 颍河杨湾涵 | 界首市 | |
2 | 泉河九龙上 | 临泉县 | |
3 | 万福沟坡李桥 | 界首市 | |
4 | 万福沟入颍河口 | 太和县 | |
5 | 黑茨河关集下 | 太和县 | |
6 | 黑茨河入茨淮新河口 | 颍泉区 | |
7 | 济河张杨渡口 | 颍上县 | |
8 | 济河王小庄闸 | 颍东区 | |
9 | 界南河土坡闸 | 临泉县 | |
10 | 谷河张小集 | 临泉县 | |
11 | 洪河陶老 | 阜南县 | |
12 | 茨淮新河冉庙大桥 | 颍东区 | |
13 | 濛河分洪道贾岗 | 阜南县 | |
14 | 润河贾楼 | 阜南县 | |
15 | 润河入淮河口上游 | 颍上县 | |
16 | 小润河竹园村 | 阜南县 | |
17 | 老墩沟大黄闸 | 颍上县 | |
18 | 古沙河焦岗湖农场 节制闸 | 颍上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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