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12605001B01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庞口镇镇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阳县庞口镇镇区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阳审批审字【202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高阳县庞口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庞口镇镇区(北庞口、南庞口、西庞口3 个村)的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配合审计完成最终审计工作,并将资料移交存档且保证其真实有效完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在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需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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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08 09:00至2022-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兴阳路26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李宾伟 | 联系人: | 李昂、许博翔、靳岩 |
电话: | 15933969377 | 电话: | 0312-3288864、1890332250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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