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0240220-232721-000904
二、合同名称:呼玛县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02-232721-014491
四、项目名称:呼玛县消防救援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呼玛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香河路28号
联系方式:1754506466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号
联系方式:0457-21215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行政车辆强制性保险 | 1(次) | 916.32 | 916.32 |
合同金额: 916.32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陆元叁角贰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行政车辆强制性保险 | 1(次) | 916.32 | 916.32 |
合同金额: 916.32元,大写(人民币):玖佰壹拾陆元叁角贰分
八、验收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九、验收组成员:尹洪江 赵东宇 闻然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呼玛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