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河县不动产登记系统2023年度升级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whcgz1441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晨19392882677
中标公司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BB2023WHCGZ144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不动产登记系统2023年度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H座3层
中标金额:6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伟(组长),卜高峰,高玲莉,白芹,王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兴县路二号
联系方式:0552-5021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五河县西凌小区 29 栋 602 室
联系方式:19392882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翥(采购人代表)、蔡晨(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5021339 (采购人代表)、1939288267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不动产登记系统2023年度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技园H座3层
中标金额:6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五河县不动产登记系统2023年度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一、统一对接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二、进一步对接安徽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三、与省“好差评”系统信息共享;四、新增水电气欠费查询接口;五、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六、新增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失信主体查询接口;七、不动产登记增量数据上报接入程序和登簿日志接口升级。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伟(组长),卜高峰,高玲莉,白芹,王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壹万壹仟贰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中心)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兴县路二号
联系方式:0552-5021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五河县西凌小区 29 栋 602 室
联系方式:19392882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翥(采购人代表)、蔡晨(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5021339 (采购人代表)、1939288267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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