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新疆KS9续建工程柴油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1
公告正文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KS9续建工程施工柴油采购项目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4007-24001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新疆KS9续建工程施工柴油采购项目需要,我司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柴油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电建集采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柴油
  0#
200

国Ⅵ标准
柴油
  -35#
100

国Ⅵ标准
合计
300
 
 

备注: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柴油的质量标准,报价包含货物生产、加工、出厂前试验检测、运输、装卸、供应商合理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4月至该标段工程完工,根据现场实际需求由招标人提前3天电话或书面通知投标人供货数量及品种分批次进场。
3、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KS9续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新疆清河县)。
4、质量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为中石化、中石油品牌。
(2)产品应达到安全环境管理要求,并已获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验证、运输、移交、保管的过程中,应按照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要求,避免和消除产品对安全、环境造成影响。
(3)投标人在发货前按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试验检测,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行业标准。
(4)所有报价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GB252-2015标准及规范的有关规定。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2)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招标人应为投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投标人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投标人承担。
(4)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更换,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采购货物的验收:
(1)油量验收:过磅验收实际油料量为结算供货量,单位为"吨"。
(2)投标人应随同每批柴油附三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3)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现场后由双方共同见证取样封存,以备检验。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单价:本次招标货物综合单价(含税价)=信息价+固定费用(上浮为+,下浮为-),为到工地指定供油点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 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满足施工车辆的加油需要、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固定费用:指投标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合同执行期间在信 息价格基础上相应的固定增加或减少一个金额,其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卸车费、仓储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在投标时固定费用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信息价格:信息价格:按照公众号“油价动态”的今日油价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中,国VI车用柴油调整后零售价(吨/元 )。
2、货款支付: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乙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单,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甲方收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乙方结算货款总金额的80%,结算后3个月支付结算货款总金额的15%,甲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质保金: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或六个月内(含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贴息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结算:按照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车辆配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所代理单位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其销售代理关系的相关材料。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的类似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扫描件(至少3份,加盖公章),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证资料。
5、响应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询比价函的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
1、凡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接收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1)各询价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询价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采购人暂不要求各询价响应人提供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但各询价响应人须确保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询价响应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为便于清评标工作,询价响应人开标结束后须向使用人同时提供1份询价响应文件电子版(发使用人邮箱QQ: 1103259348@qq.com),包含:提供可编辑WORD、EXCEL文件1份,图纸AUTOCAD格式(若有)。
3、询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电建集采平台上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文件的询价响应人。
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询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询价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5、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汇总表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型号
暂估  数量   (吨)
含税
含税综合交货单价  (元/吨)
总价(元)
生产厂家/品牌
投标时含税信息价(元/吨)
含税固定费用 (上浮为+、下浮为-)(元/吨)
A
B
C
D=B+C
E=A×D
1
柴油
0#
200
8690
 
 
 
 
2
柴油
-35#
100
9994
 
 
 
合计
300
 
 
 
 
 
合计大写
人民币:
税率
13%

上表说明:
1.本次竞标采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进行报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信息价+含税固定费用,税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13。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最新含税综合交货单价=(最新含税信息价+含税固定费用)/1.13×(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2.投标时含税信息价:以2024年4月1日,新疆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xjdrc.xinjiang.gov.cn/)“自治区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发布的柴油(国Ⅵ标准)相对应的成品油价格。(0#柴油8690元/吨;-35#柴油9994元/吨)此网报价仅用于本次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合同结算依据。
3.含税综合交货单价(结算单价)=含税信息价(新疆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xjdrc.xinjiang.gov.cn/)发布的柴油(国Ⅵ标准)新疆地区相对应的成品油价格)+含税固定费用。
4.含税固定费用:指响应人在投标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招标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合同执行期间,含税固定费用为供需双方确定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5.报价有效期至: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巍然大厦C座18楼
邮    编:710000
联 系 人:荆盼(工程公司资产管理部)/曹新平(项目设备物资负责人)
电    话:13488279162/18794969236
电子邮箱:1103259348@qq.com
六、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184672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北工程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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