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庄煤业蒙西公司玻璃沟煤矿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13.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108557
预算金额1613.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浩010-57336310
中标公司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613.91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涛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平庄煤业蒙西公司玻璃沟煤矿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平庄煤业蒙西公司玻璃沟煤矿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108557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108557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城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613.915900 1642.666666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37002587、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05]070001、2026年03月09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15012575、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蒙)JZ安许证字[2014]000271、2026年04月21日
3、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张涛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鲁137201420150615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编号:鲁建安B(2015)8009532 杨文斌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蒙115200620070036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编号:蒙建安B(2012)0002225
业绩 1、临朐智能铝家居产业社区项目4#厂房工程、临朐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7月9日
2、潍城区玉清小学项目(施工二标段)、潍坊潍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0日
3、昌邑市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项目、昌邑市产教融合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16日
4、华建大酒店工程、山东华建大酒店有限公司、2021年03月15日
5、潍坊市老年康养教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潍坊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6月29日
6、潍坊中学餐厅及学生公寓楼改扩建工程施工、潍坊中学、2021年12月23日
7、潍城区玉清中学项目(施工一标段)、潍坊潍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0日
8、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通辽市实验小学开发区富力分校开发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通辽市实验小学开发区富力分校、2022.4.28
2、内蒙古航天红峡化工有限公司7313、723A、719号建筑物、内蒙古航天红峡化工有限公司、2020.9.15
3、乌兰察布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先进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乌兰察布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0.11.3
4、土默特左旗第三幼儿园建设工程、土默特左旗教育局、2020.1.3
5、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战勤物资保障库综合营房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1.1.11
6、阿拉善军分区装备物资器材库房、阿拉善军分区综合业务楼、阿拉善军分区车场重建工程、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阿拉善军分区保障处、2022.9.7
7、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20年第8次招标项目(第21标段)、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2020.11.25
8、武川县民族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武川县民族小学、2022.1.7
9、乌审旗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乌审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2022.8.16
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108557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浩    电话:010-57336310
    邮箱:20002957@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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