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七台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项目工程
金额
332.1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1384648032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七台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

建设内容基础换填及降水、树木迁移、箱式变安装、停车场、厂区管线回填中粗砂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1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招标控制价为:3321638.3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1人(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8221200分至202408291200(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网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4、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09130900(北京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

8. 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409130900。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9.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七台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                   

    址:七台河市新兴区                     

  人:刘先生                                   

    话:13846480327                             

代理机构: 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1                

    编: 154600                                  

  人: 李博                                     

    电    话: 046461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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