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津街道关于公开比选拆违工程队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拟采用网上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我街道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中遴选出1家单位提供拆违服务,合同服务期1年半(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具体公告要求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拆违资质,提供的证书合法有效,无过期或伪造;
3.已经承担过政府部门工程项目、荔湾区街道服务经验丰富的单位优先考虑(有类似业绩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服务合同);
4.提供的服务必须遵循荔湾区财政部门关于拆违费用标准的要求;
5.工作响应性,按接到拆违任务的迅速响应性等判断。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80号龙津执法队。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20-8182522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
3.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信用情况(原件,并加盖公章);
5.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
三、中标单位确定
(一)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工作方案、过往业绩、企业信用、工作响应性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评分择优选择。
(二)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
一、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备拆违资质,提供的证书合法有效,无过期或伪造;
3.已经承担过政府部门工程项目、荔湾区街道服务经验丰富的单位优先考虑(有类似业绩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服务合同);
4.提供的服务必须遵循荔湾区财政部门关于拆违费用标准的要求;
5.工作响应性,按接到拆违任务的迅速响应性等判断。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80号龙津执法队。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20-8182522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
(四)资料提交:
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保障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
3.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信用情况(原件,并加盖公章);
5.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
三、中标单位确定
(一)将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工作方案、过往业绩、企业信用、工作响应性等因素,由采购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评分择优选择。
(二)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