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调研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SCG-2024-670
项目名称:调研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CMG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9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调研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调研式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围绕省内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情况,重点面向酱酒、化工、新材料、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遴选有基础、意愿强的10家工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诊断评估。组织10家企业负责人,联合科研机构专家前往先进省市,开展为期6天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调研考察。结合企业诊断结果、省外调研考察收获、省内发展调研情况,通过专家团队研究论证,总结编写我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研究报告。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签订合同后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是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③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本项目一般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可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成立至本项目磋商截止之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③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本项目一般资格要求。 (四)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①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③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④对大中型企业(或小微企业)与其它组织组成联合体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备注:如联合体成员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项目实施地点
3.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1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雷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00851968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观山湖区麒龙贵州塔3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向秀、邹启飞、穆佑芳
项目联系方式:1888525347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秀、邹启飞、穆佑芳
联系方式:1888525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