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gxjs2024-cs009-f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主任180086116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89086801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GXJS2024-CS009-F)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8万元;最高限价:9.8万元;采购需求:“瘦肉精” 三联检测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喹诺酮检测卡、磺胺类检 测卡、金刚烷检测卡、氟苯尼考检测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 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实行承诺+信用管理机制,供应商可根据自愿原则凭承诺函代替资 格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竞标。(依据 “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依据“财库 (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在政府涞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湾君盛华府B座1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国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XJS2024-CS009-F 2、项目名称: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囗竞争性谈判团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4、预算金额: 9.8 万元 5、最高限价: 9.8万元 6、采购需求:“瘦肉精”三联检测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喹诺酮检测卡、磺胺类检测卡、金刚烷检测卡、氟苯尼考检测卡,具体详见磋 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或委托代理人 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 (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4)报名表(见附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 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 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 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路 联系人:袁主任 电 话:180086116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荔湾君盛华府B座10层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18908680136 电子邮件: 352665792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R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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