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信公众号文旅通运维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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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微信公众号文旅通运维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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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内容: 负责大鹏文旅游通运维,并指派一名专职人员驻点负责项目对接。包含但不限于: (1)公众号菜单栏提升,内容优化设计,重点文旅企业素材拍摄不少于3次; (2)每周原创内容制作(含照片)不少于1条; (3)全年不少于10场重点文旅活动跟进采写,含提供通稿、照片链接、视频制作宣发; (4)每月电子屏文化宣传内容制作(照片或视频)不少于1条; (5)开展文体旅信息宣传或摄影专题能力提升培训共2场; (6)设置粉丝奖励计划,为公众号提供增值吸粉服务,服务期结束前粉丝总数为30万以上; (7)每半年完善公众号功能1次,包括高频词自动回复设计、排版优化、粉丝互动子栏目等; (8)制作相关海报10条次,按需推广增值服务,利用自身媒体资源和平台影响力,让优质内容提高转阅率; (9)做好舆论安全保障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各项突发情况的危机管理、管控与处置配合; (10)每半年形成微信服务报告1次,包括粉丝增量、内容阅读率等方面的数据分析。 2.时限要求:公众号功能类设计优化工作需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 |
项目预算金额: 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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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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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5栋二楼 联系人: 林编辑 联系电话:13480124721 电子邮箱:657376621@qq.com 公告日期:2024 年3月20日 |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