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荣县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范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荣县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荣县场镇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3】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荣发改局【2023】19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荣县    
2.3 项目规模: 荣县场镇菜市场改造,场镇道路黑化及交安工程改造、风貌改造 、建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夜景亮化工程,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    
2.4 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   56251.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0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8 个(0-10市政公用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8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35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3、拟任全部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示截图,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4)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5)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按比选第二章进行确定,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后将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实并从严从重处理。(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应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业主、项目名称、代理合同签订日期、代理费用、中标金额、投资总额),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90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6)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资料、假业绩,一经发现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07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07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7月14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荣县兴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范先生         
    电    话:  0813-6162929    
    传    真:              
                    
                2023年07月07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