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0.4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065
预算金额35.3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卓梅18379560047
中标公司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伦超市35.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8 11: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065

二、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伦超市 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劳动街410号 353,76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佳源超市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榕景大道213号一层 150,796.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伦超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蔬菜、肉类配送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353,760.00

合同包2:

服务类(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佳源超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 其他服务 水果、干杂调料、日杂用品、米面油配送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50,796.2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开平张革文张雄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6000元/包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际支付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经费=基准价×实际配送量×(1-投标下浮比例),第一包: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伦超市投标报价为:下浮5%;第二包:乐山市五通桥区瑞佳源超市投标报价为:下浮5%。注:基准价=以每月最后一期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该产品价格作为基准价(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该产品价格的,以该月本区内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237号

联系方式:1898136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23楼19号

联系方式:18379560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卓梅

电话:18379560047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磋商文件(2024031401).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第一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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