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白城光伏领跑者项目投标咨询服务采购启动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8/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卓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吉林白城光伏领跑者项目投标咨询服务采购启动公示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白城光伏领跑者项目投标咨询服务

项目性质:服务

项目时间:2018年02月06日——2018年04月20日(北京时间)。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采购负责人信息

采购负责人:李卓

电子邮件:lizhuo@gnpjvc.com.cn

固定电话:

三、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人、签约主体:

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白城光伏领跑者项目投标咨询服务采购

2、签约主体: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情况:2017年国家能源局现已完成领跑基地入选名单及相关信息正式对外公

示工作。根据公示文件,推荐入选应用领跑基地吉林白城等10个基地;

鉴于第三批领跑项目竞争非常激烈,技术类型较多,拟聘请技术咨询顾问,优化投标方案(评标占65分,确保不失分),投出最优价格(占35分)。通过总部调研北京艾福能源有限公司、国金鼎能(北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昱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总部建议拟聘的投标咨询单位是北京艾福能源有限公司。北京艾福能源有限公司与国内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制造企业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牵头成立了专业的太阳能培训机构坎德拉科技有限公司,具备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经联系能源局新能源司、水规院新能源部与信息管理部、发改委能源所等相关主管部门,上述情况都得到正面的验证。

根据上述背景情况,四平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现委托北京艾福能源有限公司承担2017年度吉林白城市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投标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四、标段划分方式:不划分标段

五、潜在投标人须达到的资质、业绩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企业。国内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服务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禁止不正当竞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7、具体细则,以附件《安全、廉政》协议为准。

8、对于技术规范文件中的必要技术参数、供货范围等核心条款不得有任何偏差。

六、主要合同条款要求

2、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2、 合同支付条款:

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预付款20%

乙方组织评审专家对甲方2017年领跑基地项目投标方案进行审查,投标方案审查通过专家评审且经甲方确认合格后,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验收单及40%合同金额(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上述资料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款项;

甲方获得2017年领跑基地中标资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2017年度光伏领跑者投标咨询服务报告,七个工作日内经甲方评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及60%合同金额(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合同金额60%的款项。若甲方未中标,除已经支付款项外,不必再支付后续款项。

3.交货期/工期:乙方将上述工作范围内容及成果需乙方每十天提供一次书面服务报告,在确保甲方投标领跑基地中标工作结束后,向甲方提供中标结果通知及咨询服务报告,由甲方内部进行统一汇总评审,乙方最终应向甲方提交2017年度光伏领跑者业务咨询服务报告汇总版2份(终版盖章),电子版一份。

乙方承诺,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上述工作范围的工作,在2018431日前,向甲方提交2017年度光伏领跑者业务咨询服务报告汇总版。

3.1甲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2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3本合同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特此公示吉林分公司(新)

2018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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