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铝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自主)(第三次)的采购公告
金额
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scg-2022147
预算金额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139588690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4
公告正文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铝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SSCG-2022147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铝塑管及配件采购

六、预算金额:380000元

七、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铝塑管及配件采购

1

铝塑管及配件采购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提供2021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08月22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科(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8月22日起(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或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户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帐号:201000057854560;开户银行:温州瓯海农商银行新桥支行;联行号:402333041314),将缴纳凭证、开票信息、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89889478@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4日14: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温瑞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注:因疫情防控原因,投标供应商可以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样品(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文件、样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邮寄地址,建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寄达,并与收件人确认寄达,投标保证金可以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换取收据),采购代理公司及采购人对邮寄包裹不承担任何责任,选择邮寄的供应商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收件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958869067。选择邮寄的供应商在对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澄清、说明或补正资料发送至邮箱389889478@qq.com。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577-8652227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958869067,0577-88419488 传真:0577-88419488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373321

联系人:赵女士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并换取收据。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6.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现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必须显示绿码。如投标供应商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供应商代表。

(3)省外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后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进入投标地点后不得随意走动,遵守采购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5)有新的省市区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十五、附件:采购文件

WSSCG-2022147采购文件(第三次).doc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铝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自主)(第三次)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铝塑管及配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25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邮寄至我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89889478@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958869067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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