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终止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6195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盐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亚静133132727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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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0619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195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104号、盐发改批[2022]45号、盐发改批[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山县12个乡镇,包括边务镇、小庄镇、千童镇、韩集镇、庆云镇、望树镇、孟店乡、常庄乡、小营乡、杨集镇、圣佛镇、盐山镇; 2.1.3项目规模:柏油路造面5.1998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道路26.9750万平方米、铺设面包砖道路28.07656万平方米、修建排水沟3.69万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587盏、建设公厕17座、文体广场9个、排水涵洞21个,维修节制闸2处、扬水站2处,河道清淤11千米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实施监理服务;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1.5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补充: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3 09:00至2024-04-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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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终止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4年4月23日 终止日期:2024年4月23日 2、因本项目发生调整,故终止项目招标活动。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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