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6-330200-04-01-9974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会利0574-557174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甬江实验室启动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106-330200-04-01-99741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90%,财政资金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兴海路东侧,规划四路西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22亩,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0.2亿元。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41167471元(含税价),其中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为40007038元(含9%增值税),设计费用最高限价1160433元(含6%增值税)。
设计、施工总周期:从设计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满足甬江实验室启动区项目总体施工进度及建设单位的要求。
招标范围:10KV外部供电线路设计、管线安装施工;地块红线内部供电设计(环网站系统设计、环网站至总高配线路设计、总高配系统深化设计、总高配至专变线路设计、专变系统深化设计等)、设备采购、管线安装施工、试验、调试等;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达到设计的供电能力,经运行考核,性能达到供电部门验收标准及国家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整体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设备及物资采购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及物资材料合格率100%。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两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拟派)。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5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6其他要求:
3.6.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500000元。
6.2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5时00分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招标公告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13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929907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0室
联系人:刘会利、周立颖
电  话:0574-55717438
邮  箱:643341149@qq.com
评标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89299055
定标监督机构: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    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1楼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574-8929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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