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智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设施园艺智能环境调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1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对2024年智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设施园艺智能环境调控项目建设组织竞争性磋商,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愿的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智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设施园艺智能环境调控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重点任务,项目将研发集成温室高压微雾智能控制设备1套,实现根据温室内温度、湿度、光照的实时数据智能控制高压微雾的启停,同时联动进行开窗、风口的开启与关闭,实现温室的降温与加湿的精准化控制;在目前高压微雾设备的基础上,增加高压冲洗、三级过滤等装置,并在水箱内设置排污口,利用控制器实现自动清洁功能,解决设备堵塞问题,最终实现喷雾、喷药、喷肥一体化功能。
(三)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采购材料进行相关组装、部署、系统联调、设备运行调试、维护工作,协助采购方进一步优化设备应用效果。
(四)采购金额
本次涉及采购服务需求人民币16.1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响应
(一)磋商响应
请响应磋商的单位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磋商响应函”(盖章扫描版,见附件)发送至磋商组工作邮箱。磋商组收到“磋商响应函”视为贵单位做出磋商响应,未发送“磋商响应函”的单位不能参加磋商。
(二)响应文件
收到“磋商响应函”后,磋商组向响应单位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于2024年11月25日17点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送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5份。
(三)竞争性磋商会
暂定于2024年11月26日(周二)上午9点30分组织召开项目竞争性磋商会。采购人组织磋商评审专家组进行打分,逾期未提供磋商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
采购人地址: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
联系人:郭嘉 010-55525443、010-55525442
联系邮箱:guojia@nyncj.beijing.gov.cn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智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北京市创新团队设施园艺智能环境调控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项目重点任务,项目将研发集成温室高压微雾智能控制设备1套,实现根据温室内温度、湿度、光照的实时数据智能控制高压微雾的启停,同时联动进行开窗、风口的开启与关闭,实现温室的降温与加湿的精准化控制;在目前高压微雾设备的基础上,增加高压冲洗、三级过滤等装置,并在水箱内设置排污口,利用控制器实现自动清洁功能,解决设备堵塞问题,最终实现喷雾、喷药、喷肥一体化功能。
(三)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采购材料进行相关组装、部署、系统联调、设备运行调试、维护工作,协助采购方进一步优化设备应用效果。
(四)采购金额
本次涉及采购服务需求人民币16.1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响应
(一)磋商响应
请响应磋商的单位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磋商响应函”(盖章扫描版,见附件)发送至磋商组工作邮箱。磋商组收到“磋商响应函”视为贵单位做出磋商响应,未发送“磋商响应函”的单位不能参加磋商。
(二)响应文件
收到“磋商响应函”后,磋商组向响应单位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参加磋商的单位于2024年11月25日17点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送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5份。
(三)竞争性磋商会
暂定于2024年11月26日(周二)上午9点30分组织召开项目竞争性磋商会。采购人组织磋商评审专家组进行打分,逾期未提供磋商文件的视为自行放弃。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数字农业农村促进中心
采购人地址: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
联系人:郭嘉 010-55525443、010-55525442
联系邮箱:guojia@nync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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