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安沙镇城市精细化管理日常整治服务外包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对长沙县安沙镇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日常整治实行购买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派发的任务,完成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城市垃圾乱堆乱放,违规广告清除,无责任垃圾清运,绿化带杂草清除,增绿;复绿等整治任务。
二、相关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施工成交人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成交人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成交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施工现场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成交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0、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成交人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12、成交人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3、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15、疫情防控期间,成交人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工作,做好人员登记把关,不得聘请疫情地区人员。
16、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7、如成交人工作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对长沙县安沙镇辖区内城市精细化管理日常整治实行购买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派发的任务,完成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城市垃圾乱堆乱放,违规广告清除,无责任垃圾清运,绿化带杂草清除,增绿;复绿等整治任务。
二、相关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
三、技术规格:
2024年安沙镇城市精细化管理日常整治服务外包单价表 | |||
项 目 | 单位 | 单价 | 备 注 |
人工 | 元/天 | 200 | |
货 车(8T) | 元/台班 | 848.17 | |
皮 卡 | 元/台班 | 133.96 | |
8T随车吊 | 元/台班 | 1107 | |
12T随车吊 | 元/台班 | 1265 | |
16T随车吊 | 元/台班 | 1581 | |
小挖机0.5m3 | 元/台班 | 1582 | |
挖 机1.0m3 | 元/台班 | 2128.11 | |
平板拖车 | 元/次 | 632 | 松雅新城以外1012元/次 |
拖 车 | 元/次 | 400 | |
水车8T | 元/台班 | 583.99 | |
叉 车 | 元/台班 | 738 | |
铲 车 | 元/台班 | 1053.65 | |
氧割设备单枪 | 元/日 | 120 | |
氧割设备双枪 | 元/日 | 180 | |
一般围挡(包安拆) | 元/米 | 60 | |
水马围挡(包安拆) | 元/块 | 55.2 | (三个月内) |
水马围挡(包购安) | 元/块 | 108 | 永久性 |
彩钢夹心板围挡(包安拆) | 元/米 | 90 | |
彩钢加厚夹心板围挡(包安拆) | 元/米 | 95 | |
绿网覆绿 | 元/㎡ | 1.8 | |
草皮覆绿 | 元/㎡ | 30 | 满铺,含一年养护期 |
草籽 | 元/㎡ | 4.5 | 含一年养护期 |
中国结(LED,双页1200*800) | 元/套 | 1400 | 含拆安 |
其他应急设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 |||
备注:上述价格包含税费,人员、设备等安全费用,人员、设备第三者等各类保险等,中标的服务人应该承担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应急处突任务应当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人员、设备到达指定现场。如果没有及时赶到或是无法赶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现场施工成交人所有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着统一标志反光背心,配戴安全帽,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成交人必须将劳务人员统一派送指定位置,其所产生的人员运送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4、成交人所派劳务人员年龄18-55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指挥,听从安排,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严禁与第三方人员发生冲突。
5、施工现场成交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管理。
6、所到场设备由成交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规格必须标识清晰,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设备型号进行调配。该到场设备相关随身工具及物品(如升降梯、大锤、大剪、扳手、安全绳、滑板等)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设备保管,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到场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成交人需承诺所供到场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
10、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
11、在劳务、作业时如有成交人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12、成交人应该与其所派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13、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采购人及第三方的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或第三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4、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人的最低业务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15、疫情防控期间,成交人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工作,做好人员登记把关,不得聘请疫情地区人员。
16、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7、如成交人工作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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