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600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124-ZB2008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赣州市 赣县区
一、招标条件
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600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采购(招标编号:1124-ZB2008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6600吨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0号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涉及的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建厂房及改造厂房的场地整平、建筑基础、建筑工程等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直至工程保修期满止。(本项目工程预计2024年2月开工,工期300日历天)
2.6监理服务质量要求:依据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代表采购人对监理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工程进度控制与管理,投资控制与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及协调工作,进行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工程量签证、工程延期管理,违约处理,合同争议调解、现场综合协调等;根据审计部门审核的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投标价,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复核审签;配合、协助业主、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监控与管理、费用索赔与反索赔的管理;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监理相关工作。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要求。国家及地方若有新规定新要求的,按最新规定规范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 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至少监理过2项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项目工程的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该项目金额的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近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不低于1亿元的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提供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该项目的证明材料。 2、团队人员中必须具有一名造价工程师。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1日09:00至2024年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再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陈伟
电话:15970012513
邮箱:gzyldqb@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0号
联系人:朱克华、曾杨友
电话: 18307975137、18296898239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18978809343、0771-5785832
电子邮件: fw_xu@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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