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许昌天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50万吨清洁煤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节能报告评审的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次采购询价公告包含3个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投标方报价为3个项目节能报告评审的总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许昌天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50万吨清洁煤生产项目节能报告评审;2.河南禹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20万吨原煤项目节能报告评审;3.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储煤160万吨和年精选原煤120万吨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1.许昌天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50万吨清洁煤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清洁煤,用于炼钢业、焦炭业。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65.06tce(当量值),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年耗电量约为785.24万kWh。2.河南禹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20万吨原煤项目,主要建设年洗选120万吨原煤洗选系统及配套设施。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23.05tce(当量值),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柴油、液化石油气。3.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储煤160万吨和年精选原煤12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收煤系统、准备车间、生产车间及浓缩池、清水池等洗煤生产系统。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80.19tce(当量值),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柴油。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分别对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七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甲级专业资信;
(三)每个项目评审均应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织评审时应从《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中选择本行业2名以上专家参加咨询评估。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节能咨询评估的评估机构近3年承担节能报告编制和咨询评审任务合计不少于10项;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537房间
联系人:杜松峰
联系电话:0374—2965049 18637428598
天安、禹铁、鸿硕3个项目采购询价单 .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许昌天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50万吨清洁煤生产项目节能报告评审;2.河南禹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20万吨原煤项目节能报告评审;3.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储煤160万吨和年精选原煤120万吨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1.许昌天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50万吨清洁煤生产项目,主要产品为清洁煤,用于炼钢业、焦炭业。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65.06tce(当量值),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年耗电量约为785.24万kWh。2.河南禹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洗选120万吨原煤项目,主要建设年洗选120万吨原煤洗选系统及配套设施。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23.05tce(当量值),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柴油、液化石油气。3.许昌市鸿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储煤160万吨和年精选原煤12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收煤系统、准备车间、生产车间及浓缩池、清水池等洗煤生产系统。申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80.19tce(当量值),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柴油。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分别对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节能报告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七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2023年第2号令)《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甲级专业资信;
(三)每个项目评审均应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织评审时应从《河南省节能降碳专家库》中选择本行业2名以上专家参加咨询评估。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0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3.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8.节能咨询评估的评估机构近3年承担节能报告编制和咨询评审任务合计不少于10项;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市政府8号楼8537房间
联系人:杜松峰
联系电话:0374—2965049 18637428598
天安、禹铁、鸿硕3个项目采购询价单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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