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蒙自然资公告〔2024〕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蒙自市人民政府批准,蒙自市自然资源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蒙自市21C-15-1、24C-11-1、24C-11-2、23C-19号共四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号 | 位置 | 面积(㎡) | 出让方式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总价(万元) | 竞价阶梯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 |||||||||
21C-15-1 | 玉屏村南侧,天猴高速东侧 | 10810.42 | 挂牌 | 供燃气用地 | ≤2.0 | ≤40% | - | <24米 | 50 | 476.739522 | 10.81042 | 95 |
24C-11-1 | 蒙自市蒙新高速南侧(蒙自市产业园区内) | 2998.91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绿地率≤20% | <36米 | 50 | 109.1604 | 2.99891 | 109.1604 |
24C-11-2 | 蒙自市蒙新高速南侧(蒙自市产业园区内) | 1723.88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40% | 10%≤绿地率≤20% | <36米 | 50 | 62.7493 | 1.72388 | 62.7493 |
23C-19 | 蒙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心村旁 | 7238.57 | 挂牌 | 二类工业用地 | ≥0.8 | ≥40% | 15%≤绿地率≤20% | <24米 | 50 | 296.78137 | 7.23857 | 59 |
注: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或联合申请。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竞买人可于2024年10月15日至 2024年11月13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从投标方入口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投标】,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含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25号窗口)。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四)技术支持。
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四、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 2024年11月13日15: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转账方式交纳。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73-3730737)进行到账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15899991010003059671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交易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转账缴纳,竞买人在转账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地块名称。
五、挂牌交易时间
1、挂牌报价时间:竞买人网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于2024年11月4日08:3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5:30时前登录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2、报价方式为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3分钟,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2、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原件);
(5)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 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 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扫描原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5)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原件);
(6)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且竞价期间出价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
2、资料、资格审核通过。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八、挂牌出让地块竞买报名咨询地点
出让人:蒙自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23号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吕先生、刘女士;
咨询电话:0873-3722374
实施人: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蒙自市迎晖路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7办公室;
联系人:黄女士、李女士、杨先生;
咨询电话:0873-3730737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十、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一、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873-3053009)进行处理。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4日